為確保《青海省“十二五”城鎮發展規劃》順利實施,“十二五”期間,青海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將從七方面創新工作機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推進規劃落實。
七項措施為:一是創新城鎮發展機制,打破現有行政區劃對城鎮發展的束縛,採取“區域同規劃、城鄉同體、設施同建、空間同管、産業同構”等措施,加快推進東部地區與西寧市的一體發展,加強各州地縣與新農村的一體化建設。二是完善規劃管理政策,適時編制(修編)城鄉一體規劃、總體規劃、總體規劃評估、控制性詳細規劃等,進一步提高規劃的覆蓋面,提升規劃管理水平。三是創造設市有利條件,積極爭取國家的相關政策與支持,對於撤縣設市條件成熟的城鎮,積極進行設市論證及申報。四是拓寬投融資的渠道,引導社會資金、外國資本以多種形式參與市政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逐步建立多元化的市政公用事業融資機制。五是加快人口合理轉移,通過産業引導、政策優惠鼓勵農牧民從生態脆弱地區就近逐步向條件好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轉移,放寬農牧民進入中小城市和小城鎮條件。六是優化城鄉土地利用,推行城鎮土地動態平衡,調整城鎮土地利用結構,逐步健全城鎮土地市場機制,規範土地市場。七是結合國家住房政策,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住房政策,完善住房供應體系。(作者:利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