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重慶市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國家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切實解決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的入園困難,促進學前教育發展,日前,重慶市財政局會同市教委聯合出臺,決定從2011年秋季學期開始,對全市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進行資助。凡在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設立的公、民辦普惠性幼兒園就讀,且年滿3-6周歲(當年8月31日為準),重點是學前一年的重慶籍城鄉低保家庭、孤兒和殘疾幼兒等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均可享受資助政策。資助的內容包括:對受助兒童免收保教費和生活費,幼兒園不得再向受助兒童收取保教費和生活費等其他費用。市財政將對區縣實行獎補,市級按區域確定全市城鄉低保家庭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經費補助比例,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傾斜。同時要求幼兒園按照事業收入的5%提取資金,專項用於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兒童保教費和生活費資助。今年市財政將安排4000萬元,專項用於獎補各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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