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農牧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農牧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從11月25日起,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安廳及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工商行政管理局、總工會聯合開展農牧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行動。
據了解,此次行動主要採取用人單位自查和聯合執法檢查組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于明年1月15日結束。檢查範圍涉及使用農牧民工的全區各類用人單位,重點針對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築施工、加工製造、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檢查內容包括:用人單位按照國家關於工資支付有關規定及最低工資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企業經營者拖欠工資逃匿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等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
在檢查過程中,6部門將加強工作協調配合,同時,積極爭取相關部門的支持配合,齊抓共管,形成整體合力,共同做好解決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工作。檢查中,對舉報投訴的拖欠農牧民工工資問題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對無故拖欠農牧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依法處理,並向社會公佈;對惡意拖欠農牧民工工資情節嚴重的用人單位,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對違反國家最低工資規定支付農牧民工工資、延長農牧民工工作時間、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的用人單位,及時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