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非煤礦山
安全生産“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安監總管一〔2011〕1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非煤礦山安全生産“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將非煤礦山安全生産目標、任務、措施和重點工程等納入本地區“十二五”發展規劃,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計劃,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資到位、監管到位,加強《規劃》實施的管理、評估和考核,強化督促檢查,確保非煤礦山安全生産“十二五”規劃目標的實現。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