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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築工程不符合節能標準或將被禁止施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29日 10時20分   來源:福建日報

    今後,若建築工程不符合節能標準,有可能被禁止施工。這是記者從福建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的《福建省節約能源條例(草案)》中了解到的。

    據省經貿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福建省屬於能源匱乏省份,一次性能源自給率僅約40%,大力節約能源是必然選擇。

    建築節能是節能工作的重要內容。執行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嚴把入門關,有利於從源頭上限制高耗能建築。根據《節約能源法》的規定,結合福建省實際,條例(草案)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工程,其建設、設計、審圖、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當採用節能新技術、節能型材料、器具和産品,利用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資源。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施工圖審查機構按照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建築工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不按照節能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的建築工程,建設單位不得出具竣工驗收合格報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不得予以竣工驗收備案。”(記者 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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