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從職工醫療互助保障啟動儀式上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將從2012年1月1日起實施職工醫療互助保障,職工患病住院醫療最高可獲5萬元補助。
按照“普遍惠及職工、重點救助大病”的原則,該互助保障將通過職工互助互濟,幫助患病住院職工解決個人自付醫療費用過高的問題。寧夏回族自治區所有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公企業及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包括中央在寧單位)未辦理退休手續,且女性未滿55周歲、男性未滿60周歲的從業人員,均可依據自願原則,由職工所在單位工會統一組織參加該互助保障,參與面須達每個基層單位職工總數的80%,互助期限每期為1年,每人一份,保障費為70元,一年一交。
職工醫療互助補助不分具體病種,具體標準為:個人負擔3001元至5000元補助30%;個人負擔5001元至1萬元補助40%;個人負擔10001元至3萬元補助50%;個人負擔30001元至5萬元補助60%;個人負擔50001元以上補助70%,最高補助不超過5萬元。
據悉,寧夏回族自治區目前共有困難職工8.8萬人,其中因病致困職工達1.8萬人,部分困難企業既未參加醫療保險統籌,又沒有報銷醫療費的能力,職工一旦得大病,往往導致整個家庭陷入貧困,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是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有益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