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雲南省立法"厚待"見義勇為者 最高獎勵可達48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02日 13時56分   來源:雲南省人民政府網站

    《雲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22日經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條例》明確了各級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部門負責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對見義勇為人員按貢獻大小,分別給予2000元、1萬元、10萬元和雲南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倍的獎勵。該《條例》將於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修訂的條例,將原來的《雲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公民條例》修訂為《雲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公民”改為“人員”,解決了外國人、無國籍人和港澳臺人員在雲南省實施見義勇為的表彰獎勵問題,避免了這三類人在見義勇為之後面臨的尷尬。

    據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梁渝南解讀,我國的優待撫恤和社會保障政策基本上由戶籍所在地實施。實踐中,實施見義勇為行為的人員往往不在戶籍地,對見義勇為行為的認定、表彰由行為發生地進行,更符合實際,更有利於擴大表彰範圍。所以,新《條例》則明確:本省人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的,適用本條例;本省人員在本省行政區域外見義勇為的,撫恤優待和社會保障適用本條例;非本省人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的,表彰獎勵適用本條例。這樣規定,管轄責任明確,便於操作。

    修訂後的《條例》明確見義勇為行為由縣級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部門確認,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門和民政、安監等救災、救援部門對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見義勇為行為負責申報。為防止漏報,條例規定見義勇為行為人或他人可以要求上述部門申報。規定了申報、確認見義勇為行為的具體程序和時限,還增加了申報單位或個人對確認結果不服的解決渠道。

    梁渝南介紹,新《條例》特別加大對見義勇為者的獎勵,規定對見義勇為人員、見義勇為集體(群體)經確認後,根據貢獻大小,按照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給予分級表彰獎勵。對見義勇為有特別重大貢獻、犧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省政府授予“見義勇為英模”稱號,省、州市、縣市區共同按雲南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為標準,一次性發給獎金;三級比例為省50%、州市35%、縣市區15%,如按照2010年雲南省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16065元計為48萬餘元。而對有一定貢獻的,則有縣級政府表彰,一次性發給2000員以上獎金。

    新《條例》還從各個方面激勵見義勇為行為,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資金和工作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見義勇為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在就業、入學、升學、入伍、晉職、晉級、承包經營等方面享有優先權,就業、家庭生活困難享受照顧,明確了受傷、犧牲人員的醫療、喪葬等費用的解決渠道和治療、康復期間享受原工資、津貼、福利待遇,以及受傷致殘人員的傷殘等級評定及相關待遇。 

 
 
 相關鏈結
· 雲南地稅部門代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作正式啟動
· 雲南提出開啟建設開放富裕文明幸福新雲南新征程
· 雲南加大力度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 雲南13所省州市級中醫醫院納入全國重點建設規劃
· 雲南滇池水葫蘆治理污染試驗性工程進展順利
· 雲南啟動重大科技項目探索艾滋病防治有效途徑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