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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解讀之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05日 10時00分   來源:財政部網站

健全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
推動行業做強做大和又好又快發展
——《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解讀之七

    註冊會計師行業是我國現代服務業的組成部分,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工作是我國會計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健全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服務經濟發展和國家建設,是貫徹落實《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加快發展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9]56號,以下簡稱“國辦56號文件”)的重要舉措,是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做強做大“走出去”的必然要求。《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健全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加快發展註冊會計師行業。

    一、健全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加快發展註冊會計師行業的重要意義

    《規劃綱要》將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作為會計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推動註冊會計師行業做強做大和又好又快發展做出了重大的、全局性的構想與安排。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貫徹落實《規劃綱要》和國辦56號文件為契機,加快健全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更好地服務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更積極地實施中央“走出去”戰略,更科學地提升行業綜合實力。

    (一)健全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加快發展註冊會計師行業,是深化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效保障。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石。註冊會計師通過審計鑒證等活動不斷增強國民經濟信息特別是會計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不斷降低市場經濟的信用成本和交易成本,不斷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信用基石,因此成為市場經濟體系中不可或缺的基礎性行業。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離不開政府主管部門的行政監管、行業協會的自律管理和事務所的內部管理;市場經濟越發展,行業管理的重要性就越彰顯。自1980年我國恢復重建註冊會計師制度以來,伴隨著《註冊會計師法》及系列配套規章制度的頒布實施,特別是經過20世紀90年代末的脫鉤改制和21世紀前10年的快速發展,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基本制度體系、行業管理規範體系和行業發展戰略體系不斷建立完善,行業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規範化和科學化。“十一五”時期,根據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和國辦56號文件精神,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工作將重點放在了實施做強做大“走出去”戰略,鼓勵會計師事務所不斷拓展服務領域,為企業投融資決策、風險管理、稅務籌劃、內控制度設計、人力資源規劃等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有效促進了企業經營效益、運行質量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總之,市場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離不開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加快發展;深化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加快健全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服務行業又好又快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健全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加快發展註冊會計師行業,是深入實施中央“走出去”戰略的必然要求。會計是全球通用的商業語言。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我國對外開放政策的深入推進,我國企業逐步走出國門開展跨國經營。中國企業“走出去”,實現與境外經濟主體的經濟往來和信息溝通,離不開會計的支持,更離不開註冊會計師的支持。註冊會計師既可以對會計信息進行審計、鑒別真偽,又可以對企業生成的會計信息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還可以發揮專業優勢為我國企業“走出去”提供法律、稅收、管理等多領域的諮詢服務。需要強調的是,註冊會計師執業質量的優劣、執業環境的好壞、執業領域的寬窄,需要政府部門和行業協會的監督指導和政策扶持,需要一個高效運行、內外協調的行業管理體系的支撐。加快健全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不斷提升註冊會計師行業發展質量,服務我國企業和會計師事務所“走出去”開展跨國經營,是深入實施中央“走出去”戰略的必然要求。

    (三)健全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加快發展註冊會計師行業,是促進行業整體實力實現質的飛躍的有力支撐。“十一五”時期,為促進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做強做大、健康發展,根據國辦56號文件精神,2010年7月,財政部、工商總局印發《關於推動大中型會計師事務所採用特殊普通合夥組織形式的暫行規定》(財會[2010]12號),要求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儘快由有限責任公司組織形式轉制為特殊普通合夥組織形式,鼓勵中型會計師事務所轉制。截至目前,8家本土大所已基本完成特殊普通合夥轉制;中型會計師事務所尤其是證券資格事務所轉制工作也在積極穩妥地準備之中。會計師事務所轉制能否成功、轉制後能否實現跨越發展,除了有賴事務所自身的努力,外力的推動特別是行業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推動必不可少。可以預見,“十二五”時期將是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組織形式變革的關鍵時期,加快健全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監督和指導事務所強化內部治理和夯實“內功”,對於促進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整體素質的較快提升意義重大。

    二、健全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加快發展註冊會計師行業面臨的風險挑戰

    財政部歷來高度重視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工作,採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動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在整體規模、執業質量、服務能力、社會地位、國際影響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是由於起步較晚、基礎薄弱等多種原因,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綜合實力不強、規模結構失衡、創新能力不足,一些制約行業發展的風險因素仍然存在,行業發展的潛力活力還沒有充分釋放出來,亟需從行業管理角度下大力氣予以解決。

    (一)市場開拓風險。伴隨著我國企業重組的活躍、海外並購的提速、中小板的推出和國際板的醞釀,註冊會計師審計鑒證等傳統業務的市場容量不斷擴大,同時也衍生出大量新型的經濟鑒證、社會監督和諮詢服務需求,極大地拓展了註冊會計師的業務領域。與此相適應,針對註冊會計師行業的管理形式不斷翻新、管理內容不斷豐富、管理難度不斷增大,迫切要求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和會計師事務所自身加快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手段、提高管理能力。

    (二)人才隊伍風險。自財政部實施註冊會計師人才培養工程以來,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人才總量大為改觀,人才綜合素質不斷提升。但是由於一些歷史和現實的原因,我國註冊會計師人才隊伍仍然存在著結構性失衡現象,單一型、證書型人才較多而複合型、創新性人才較少,尤其缺乏一批具有戰略思維、熟悉國際慣例、擅長市場開拓的外向型人才。如果不能從行業管理角度高度重視、切實解決,勢必削弱行業發展後勁,制約行業長遠發展。

    (三)品牌建設風險。品牌是會計師事務所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的集中體現。經過“十一五”時期深入實施做強做大“走出去”戰略,我國本土會計師事務所及其註冊會計師的守法誠信意識和專業服務水平大幅提高,涌現出一批規模較大、質量較高、實力較強的民族品牌事務所。但相較于國際著名事務所品牌而言,我國自主品牌仍較稚嫩,國際知名度不高、國際競爭力不強、品牌穩定性不夠。必須要將品牌建設作為“十二五”時期行業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讓品牌指引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未來發展之路。

    (四)跨境監管風險。經濟全球化和資本國際化使得會計師事務所及其註冊會計師提供跨境服務逐步常態化,與之相適應,跨境監督國際合作勢在必行。我國一直主張基於平等互信和完全信賴的跨境監管合作模式,這是維護國家主權和法律尊嚴的根本要求。如何有策略、有步驟地推動雙邊或多邊跨境監管合作談判,如何有效地規避跨境監管可能帶來的新風險新挑戰,是未來一段時期行業管理工作必須面對和解決的難題。

    三、健全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加快發展註冊會計師行業的目標任務

    針對新時期註冊會計師行業面臨的風險挑戰,《規劃綱要》明確要求,健全與發展現代服務業、國際服務貿易和實施“走出去”戰略相適應,大中小會計師事務所協調發展,執業領域不斷拓展,能夠持續提升行業社會公信力和誠信度的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推動註冊會計師行業做強做大,服務經濟發展大局。圍繞這一中心,《規劃綱要》提出了健全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加快發展註冊會計師行業的目標任務。

    (一)完善註冊會計師行業法律法規體系。推動《註冊會計師法》的修訂工作,制定註冊會計師法實施條例、持有中國註冊會計師證書的境外人員擔任境內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或股東的管理辦法,做好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註冊會計師註冊辦法等行業規章的修訂工作,加強行業規範性文件的制定和完善,提高行業法規制度建設質量。

    (二)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總體規模實現新跨越。力爭到“十二五”期末,行業總收入再翻一番,執業註冊會計師達到12萬人左右,具有國際認可度的註冊會計師隊伍達到600人左右,適應高端性、前沿性新業務需要的優秀骨幹人才達到5000人左右,會計師事務所的發展更好地適應資本市場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更好地發揮註冊會計師行業在引導資源合理配置、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眾利益等方面的基礎性作用。

    (三)構建大中小會計師事務所協調發展的合理佈局。重點扶持10家左右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加快發展,積極促進200家左右中型會計師事務所健康發展,科學引導小型會計師事務所規範發展,著力形成大中小會計師事務所執業領域各有側重、服務對象各有傾斜、市場定位各有特色、地域分佈較為合理、業務競爭公平有序的合理佈局。堅定不移地推進會計師事務所優化重組、強強聯合,積極穩妥開展大型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範圍多元化、産業集群集團化發展試點,有效發揮從事H股審計業務的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在重組聯合中的引領積聚作用。

    (四)建立健全標準科學、監管嚴密的準入制度和退出機制。適應資本市場發展要求,建立準入條件與業務考核相結合,動態調整、有進有出、公平競爭的證券資格管理制度。繼續強化註冊會計師行業行政監管,依法審批會計師事務所,規範合夥人、股東和註冊會計師資格管理,升級完善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信息系統,提高行業監管效能和行業服務水平。完善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制度,探索會計師事務所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切實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持續符合設立條件和任職資格的監督檢查,加大總分所一體化情況和執業質量檢查力度,不斷提升註冊會計師行業的社會公信力和誠信度。

    (五)加大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發展的政策扶持和引導力度。將註冊會計師行業列入我國現代服務業和服務貿易“十二五”規劃,研究制定落實相關發展規劃的指導意見。積極爭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支持,在優秀人才引進與合理流動、從業人員培養培訓、國際服務貿易供需對接、稅收政策、境外執業、外事外匯、服務收費、執業壁壘破除、發展環境優化等方面取得明顯進展。特別要針對大型會計師事務所研究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堅持扶持與監管並重、做大與做強並舉、品牌建設與信息化建設並進,初步構建品牌標識統一、資源信息共享、質量監控一體、管理運作高效的全球執業網絡,顯著增強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在全球會計行業中的競爭力、影響力和話語權。積極穩妥推進中外合作會計師事務所本土化轉制工作,在我國法律框架和統一市場規則下公平競爭。

    (六)大力拓展註冊會計師行業新業務新領域。積極促進註冊會計師業務範圍向企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管理諮詢、並購重組、資信調查、專項審計、業績評價、司法鑒定、投資決策、低碳環保評估、政府購買服務、國際服務貿易等相關業務領域延伸,基本建立公立醫院、高校、公益性慈善機構等非營利組織註冊會計師審計制度,深化、做實會計服務示範基地建設,推動大中型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拓展和轉型升級,審計、諮詢、稅務業務全面協調發展。以中外審計公共監管等效和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為契機,加快推動我國具備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在全球主要資本市場從事上市公司會計審計業務。

    (七)全面加強註冊會計師行業誠信建設和治理機制建設。始終把誠信建設作為行業發展的生命線,以維護社會公眾利益為宗旨,以職業道德建設為核心,堅守獨立、客觀、公正的職業立場,推動註冊會計師行業成為更有尊嚴、更受尊重、更值信賴的現代高端專業服務行業。進一步完善會計師事務所組織形式、治理機制和管理制度,在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推行特殊的普通合夥制,鼓勵、引導其他會計師事務所逐步採用普通合夥制,依法規範有限責任制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範圍。著力提升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信息化、網絡化水平,加強對中小會計師事務所信息化建設的指導和扶持,促進管理制度與信息系統的有機融合。在推行合夥制的過程中,大力培育人合、事合、心合、志合的合夥文化,促進合夥人責權利的統一,促進會計師事務所總分所之間、各業務部之間實現人事、財務、業務、技術標準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實質統一。

    (八)推進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財務報告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信息化、內部管理信息化,全面提升會計師事務所的管理水平和執業能力。

    四、健全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加快發展註冊會計師行業的措施要求

    順利完成《規劃綱要》提出的有關健全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加快發展註冊會計師行業的各項目標任務,需要政府部門、行業協會、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等有關各方的共同參與和協調配合,在準確把握行業發展趨勢和方向的基礎上,切實採取下列措施,促進行業在“十二五”時期取得新的跨越。

    (一)健全行業法律法規體系的措施要求。目前《註冊會計師法(修正案)》已基本成熟,草案即將提交全國人大有關機構討論審議,有望于2012年正式出臺。財政部將緊鑼密鼓地啟動《註冊會計師法實施條例》的起草擬定工作,對修正案有關條款進行必要的細化和補充,為順利貫徹落實奠定紮實基礎;與此同時,配合《註冊會計師法(修正案)》的出臺,認真梳理行業現行法律法規,對存在監管空白、與修正案要求不一致或明顯不符合行業發展實際的,抓緊進行修補、增補,力爭在“十二五”期末形成一套較為系統完備的、有利於行業健康發展的註冊會計師行業法律法規體系。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對《註冊會計師法(修正案)》及其配套規章制度的宣傳培訓和貫徹落實力度,通過組織開展有獎徵文、知識大賽等多種形式,在全社會掀起學法、用法、守法的熱潮;財政部擬以《註冊會計師法(修正案)》的出臺為契機,擇機舉辦第四屆全國會計知識大賽,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領導、未雨綢繆,認真做好本地區的部署落實工作。會計師事務所要牢固樹立法律觀念,通過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定期開展違法違規問題排查等措施,切實將依法執業、守法經營作為事務所的安生立身之本;要根據《註冊會計師法(修正案)》及有關配套規章制度的要求,加緊完善組織形式和內部治理,不斷增強執業責任意識和風險控制水平,在守法的基礎上實現自身品牌的跨越發展。

    (二)促進行業總體規模實現跨越的措施要求。一是堅持以人為本,堅定不移地將人才作為行業做強做大、加快發展的基礎和根本。財政部門和行業協會要繼續深入實施註冊會計師領軍人才培養工程,大膽探索註冊會計師人才隊伍激勵機制,逐步建立以政府扶持和協會反哺為中心,以“財稅支持、人事保障、保險配套”為重點,人、財、物相結合的多元化資助體系,吸引優秀人才加入註冊會計師隊伍。會計師事務所要切實履行人才培養自身義務和社會責任,面向海內外延攬高端複合型註冊會計師人才,逐年增加人才建設投入,不斷壯大訓練有素的專業團隊。二是堅持服務大局,堅定不移地將行業發展與資本市場發展、國民經濟發展協調起來。要牢牢把握我國資本市場和經濟社會蓬勃發展的大好機遇,積極探索“十二五”時期行業高速增長的潛在動力,不斷發掘註冊會計師專業服務市場的內在需求,通過政府部門的政策引導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創新開拓,推動行業總體收入規模實現新跨越。三是堅持對外開放,堅定不移地將會計師事務所及其註冊會計師作為伴隨我國企業“走出去”、提供專業審計鑒證和諮詢服務的“生力軍”,鼓勵我國事務所不斷開拓海外會計審計服務市場。財政部將密切配合有關部委,本著對等開放的原則,積極參與雙邊或多邊會計服務市場開放談判,切實維護我國事務所的合法權益,為我國事務所“走出去”、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會計師事務所特別是規模較大的事務所要有國際化發展的勇氣和決心,要將積極開拓海外市場作為事務所業務發展的新的增長點,認真做好戰略籌劃和人才儲備,力爭到“十二五”期末,海外業務收入佔事務所總收入的比重有較大增長。

    (三)優化行業結構佈局的措施要求。一是重點扶持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加快發展。要進一步加強對現有獲准從事H股企業審計業務的12家大型事務所的後續管理,給予一定的財稅支持和政策傾斜,鼓勵大型事務所以從事H股審計業務為契機,不斷提升國際影響和品牌知名度;與此同時,按照與香港有關方面的約定,財政部將於2013年啟動第二輪H股審計業務審核推薦工作,本著有進有出的原則,將從事H股審計業務的大型事務所的總量穩定在10家左右。要繼續鼓勵事務所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優化重組、強強聯合,各級財政部門要在事務所重組合併的審批環節給予便利,並對合併後事務所的人事、財務、業務、文化融合給予適度指導,確保通過事務所重組合併真正實現行業優質資源的積聚整合。要積極穩妥地開展大型事務所業務範圍多元化、産業集群集團化發展試點工作,鼓勵大型事務所在遵循現有法律框架的前提下大膽整合內部産業資源、大膽探索多元化發展道路。二是積極促進中型會計師事務所健康發展。要調整完善證券資格事務所審批條件,加強對證券資格事務所的後續管理,切實提高證券資格事務所執業質量,有效發揮證券資格事務所在中型事務所中的引領帶頭作用。要穩步擴大中型事務所數量,不斷提高中型事務所專業服務能力和內部管理水平;鼓勵信譽良好、成長快速的小型事務所重組聯合,成為中型事務所或其分所,提高為市場服務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科學引導小型會計師事務所規範發展。要認真研究當前行業存在的“小馬拉大車”、小所偏多偏濫的深層次原因,從市場準入和後續監督兩個方面予以根治。要科學引導小型事務所在規範管理運作、嚴格質量控制的基礎上,創新發展模式、服務方式和技術手段,不斷挖掘市場需求,深化專項領域服務,使小型事務所成為面向小規模企事業單位和廣大農村提供優質服務的主體力量。

    (四)建立健全行業準入和退出機制的措施要求。一是嚴格市場準入。按照行政許可法和有關行業法規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合夥人、股東和註冊會計師資格管理、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的資格管理和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等特殊資格管理,認真做到程序合法、過程公開、結果透明,切實防範未經許可進入市場的現象。二是強化後續監管。要充分利用註冊會計師行業報備系統平臺,做好對事務所業務報備信息的跟蹤、分析和利用,全面掌握事務所管理信息、財務信息和執業信息,提高日常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確保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持續符合設立條件和任職資格;要在日常監督的基礎上,定期組織開展事務所執業質量、內部一體化管理水平等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存在問題並提出整改意見;要根據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情況,積極探索對事務所內部質量管理、風險控制、審計執業情況等進行綜合評價,並根據綜合評價結果對事務所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對綜合評價較差的事務所要進行重點監管。三是加大處罰力度。要以《註冊會計師法(修正案)》出臺為契機,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各類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和幅度,減少主觀判斷和自由裁量空間,特別要對合謀舞弊、挂名簽字等嚴重違法行為從嚴設罰。

    (五)落實行業各項扶持政策的措施要求。一是要根據全國統一的事務所收費管理規定,制定完善各地區的收費辦法和收費標準,並通過定期檢查、網上實時追蹤等手段嚴格貫徹執行,有效緩解低價惡性競爭現象,進一步凈化會計服務市場環境。二是要制定完善有利於事務所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的政策措施,要將註冊會計師行業作為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優秀骨幹人才戶籍政策和員工居住證方面給予支持;與此同時,通過組織開展先進註冊會計師評選表彰活動,讓優秀的註冊會計師脫穎而出。三是要制定完善適合事務所特徵的稅收制度,針對行業普通合夥和特殊普通合夥轉制的大勢,進一步就轉制後稅收政策銜接做出規範和説明,消除事務所對轉制後稅負的後顧之憂。四是要爭取保險監管部門的支持,推動保險公司針對註冊會計師行業特點設計保險品種,並會同行業協會研究行業投保制度,降低事務所保費支出,增強職業保險的科學性、適用性和有效性。五是要積極穩妥地推進中外合作事務所本土化轉制,本著尊重歷史、面向未來的原則,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制定本土化轉制方案,明確有關法律、法規、稅務、工商、外匯、保險等政策要求,通過轉制促使事務所業務、管理、人事等全方位融入我國市場經濟之中,實現事務所在我國更好更快的發展。

    (六)拓展行業新業務新領域的措施要求。一是要鞏固傳統會計鑒證業務領域。探索利用財政資金大力開展醫院和高校審計制度試點,加強和完善基金會等非營利組織註冊會計師審計制度;以大中型企業貫徹落實《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其配套指引為契機,積極開展財務報告和內部控制整合審計。二是要拓展新興業務領域。積極探索事務所業務經營多元化、産業集群集團化的基本思路和實現路徑,妥善處理好事務所與評估、諮詢、造價等專業機構的關係,堅持以我為主、融合發展;要增加非傳統業務領域,擴大有效市場需求,提高專業服務供給,優化服務産品結構,培育新型産業服務鏈和新興業務增長點。財政部門和行業協會要加大對註冊會計師行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産業升級的政策扶持和資金支持,推動行業執業範圍逐步向高端型、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國家化業務發展,逐步覆蓋經濟社會重點領域。

    (七)加強行業誠信建設和治理機制建設的措施要求。一是毫不鬆懈地推進行業誠信建設。要加強行業誠信制度建設,不斷完善行業信用管理、誠信檔案、事務所信用評級、從業人員誠信宣誓、事務所誠信公約等制度;要深化行業誠信監督,繼續實施和完善執業質量檢查,並將職業道德評價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要加大事務所及其註冊會計師違規行為處罰力度,把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納入處罰範圍;要加強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教育,推動高等院校開設職業道德課程,開展職業道德警示教育,在全行業營造誠信為本的良好氛圍。二是毫不動搖地推進合夥或特殊普通合夥轉制。要以調整證券資格事務所審批條件為契機,推動證券資格事務所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採用特殊普通合夥組織形式,鼓勵其他事務所逐步採用合夥或特殊普通合夥制,並本著對投資者和社會公眾負責的態度,依法限制有限責任制事務所從事部分涉及公共利益的業務;要適時開展事務所一體化管理專項檢查,以摸底事務所一體化管理水平和存在問題為重心,延伸檢查各項行業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以檢查促進步,以整改促提高,不斷夯實事務所合夥文化底蘊和一體化管理基礎。

    (八)推進事務所審計信息化建設的措施要求。一是內部管理信息化。要應用信息系統架設合夥人之間、項目組之間、員工之間進行溝通交流的橋梁,促進管理信息及時傳遞和有效溝通;要運用信息技術開發建設人力資源、執業標準、質量控制、獨立性審查、審計檔案管理等資料數據庫,推動事務所內部管理水平穩步提升。二是審計流程信息化。鼓勵證券資格事務所採取聯合開發等方式紮實推進審計流程信息化工作,加強對中小型事務所信息化建設的指導和扶持,力爭實現從業務承接到簽發報告等各環節審計工作都能利用信息技術形成標準審計程序。三是教育培訓信息化。財政部門和行業協會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事務所及其註冊會計師的教育培訓,努力提供菜單式、一站式管理服務;事務所要逐步做到依託自身技術力量或借助市場資源開發建設針對各層次員工的教育培訓模塊,為執業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培訓服務和專業支持。

    健全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體系、加快發展註冊會計師行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各級財政部門、行業協會和會計師事務所一定要按照《規劃綱要》“推動註冊會計師行業做強做大,服務經濟發展大局”的要求,認真抓好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不斷更新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為新時期註冊會計師行業實現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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