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愛衛辦關於2012年國家衛生城市(區)、鎮(縣城)復審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愛衛辦函〔2011〕41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愛衛辦:
按照《國家衛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監督管理辦法》及《國家衛生鄉鎮(縣城)考核命名和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家衛生城市(區)、鄉鎮(縣城)滿3年復審1次,首次復審時間為命名後(不含當年)的第4年,再次復審時間為重新確認命名後的第4年,命名時間以發文日期為準。
2012年我辦將對2008年命名及重新確認的國家衛生城市(區)、鎮(縣城)進行復審,對2011年暫緩命名的城鎮進行再次復審(名單見附件)。
請有關省(區、市)愛衛辦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國家衛生區標準》和《國家衛生鄉鎮(縣城)標準》對所轄國家衛生城市(區)、鎮(縣城)進行復查,並於2012年6月31日前將結果及復審城市(區)、鎮(縣城)建成區地圖報我辦。
附件:2012年復審國家衛生城市(區)、鎮(縣城)名單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2012年復審國家衛生城市(區)、鎮(縣城)名單
一、國家衛生城市、區名單
北京市:東城區、西城區、石景山區、昌平區、門頭溝區
天津市:塘沽區、大港區、河西區
吉林省:長春市、四平市
黑龍江省:大慶市
上海市:浦東新區、徐匯區、盧灣區、長寧區、閔行區、金山區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市、溧陽市、南京市、鎮江市
浙江省:湖州市、富陽市、義烏市、嘉興市、臨海市、建德市
福建省:漳州市
江西省:宜春市、井岡山市
山東省:濰坊市、東營市、膠州市
河南省:新鄉市、許昌市、鞏義市
湖北省:宜昌市
湖南省:岳陽市
廣東省:廣州市、江門市
重慶市:北碚區
四川省:攀枝花市
貴州省:遵義市
陜西省:西安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
二、國家衛生鎮、縣城名單
北京市
房山區:竇店鎮、長溝鎮、十渡鎮
懷柔區:湯河口鎮、楊宋鎮
天津市
寶坻區:寶平街道
西青區:辛口鎮、李七莊街道
河北省
唐山市:灤縣縣城、樂亭縣城
山西省
長治市:平順縣城、武鄉縣城
臨汾市:古縣縣城
遼寧省
大連市:老虎屯鎮
吉林省
白城市:鎮賚縣城
通化市:通化縣城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三合鎮
黑龍江省
牡丹江市:東寧縣城
大興安嶺市:漠河縣城
齊齊哈爾市:富裕縣城
伊春市:嘉蔭縣城
上海市
普陀區:長征鎮、其如鎮
寶山區:高鏡鎮、金山衛鎮、山陽鎮
嘉定區:徐行鎮、外岡鎮
浦東新區:張江鎮、金橋鎮、高橋鎮
松江區:九亭鎮、新橋鎮
南匯區:惠南鎮、新場鎮
江蘇省
南京市:寧南街道
蘇州市:南豐鎮、勝浦鎮、巴城鎮、沙家浜鎮、支塘鎮、渭塘鎮、周市鎮
揚州市:丁夥鎮
常州市:薛家鎮、洛陽鎮
無錫市:鴻山鎮、馬山鎮、洛社鎮、安鎮鎮、長涇鎮、周莊鎮、顧山鎮、夏港街道、萬石鎮
浙江省
杭州市:瓶窯鎮
東洋市:橫店鎮
湖州市:安吉縣城、煤山鎮、鐘管鎮
嘉興市:洲泉鎮
金華市:浦江縣城、佛堂鎮
麗水市:雲和縣城
安徽省
馬鞍山市:當涂縣城
山東省
東營市:孤島鎮、廣饒縣城、丁莊鎮、河口街道
河南省
鄭州市:豫龍鎮、喬樓鎮、廣武鎮、徐莊鎮、金寨回族自治鄉
南陽市:西峽縣城、桐柏縣城
商丘市:夏邑縣城
信陽市:新縣縣城
湖北省
宜昌市:興山縣城
湖南省
常德市:石門縣城、澧縣縣城、安鄉縣城
廣東省
廣州市:石碁鎮
深圳市:民治街道
佛山市:容桂街道、樂從鎮、丹灶鎮、裏水鎮、均安鎮、杏壇鎮、倫教街道
中山市:南頭鎮
東莞市:大郎鎮、塘廈鎮、鳳崗鎮、黃江鎮、橫瀝鎮
廣西壯族自治區
柳州市:鹿寨縣城
重慶市
壁山縣城、巫山縣城
貴州省
黔南州:荔波縣城
雲南省
昆明市:溫泉鎮、青龍鎮
玉溪市:大營街鎮
陜西省
寶雞市:麟遊縣城
延安市:吳起縣城、志丹縣城
青海省
海北州:西海鎮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阿克蘇地區:庫車縣城、沙雅縣城
阿勒泰地區:富蘊縣城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新源縣城
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農一師12團場、農五師81團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