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瀋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的城市特困居民,在醫保報銷範圍之外,還可以得到二次醫療救助。12月6日,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為進一步落實《瀋陽市2011年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要點》的有關要求,瀋陽市民政局與市財政局聯合出臺了《關於2011年度對城市特困居民實施二次醫療救助的通知》。
近年來,瀋陽市不斷出臺醫療救助政策,切實減輕貧困群體的醫療負擔,全面提高救助水平。2010年4月起施行的《瀋陽市城鄉特困居民醫療救助實施意見》取消了救助“門檻”——此前,城市低保戶醫療費用在2000元以上才能享受醫療救助。
根據《實施意見》,城鄉低保人員和農村五保戶的住院救助在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統籌基金報銷的基礎上,直接在統籌基金報銷比例基礎上提高15個百分點給予救助,城鄉低保人員和農村五保戶享受統籌基金和救助資金的總比例不超過85%;城鄉低保邊緣戶人員直接在統籌基金報銷比例基礎上提高9個百分點給予救助,享受統籌基金和救助資金的總比例不超過80%;城鄉低保人員、低保邊緣戶人員和農村五保戶發生急診,並留觀轉住院享受住院救助待遇。
《實施意見》還增加了二次醫療救助內容。規定對於因患重病給家庭生活帶來困難的特困居民,每年年末,瀋陽市政府將視困難居民所患病情程度、家庭生活困難程度和救助資金結余情況給予進一步救助。
今年3月印發的《瀋陽市2011年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要點》,再次提及醫療救助,提出年內要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政策,政策範圍內住院自付費用救助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
據了解,瀋陽市此次出臺的二次醫療救助政策規定,對2011年度發生醫療費用的城市特困居民,除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報銷部分,以及已實行進一步醫療救助部分之外,對個人自付費用超過3000元的城市低保對象,3000元以上部分的自付費用按 50%給予救助,最高救助限額3萬元;對個人自付費用超過3000元的城市低保邊緣對象,3000元以上部分的自付費用按30%給予救助,最高救助限額1.8萬元。
根據瀋陽市現行政策規定,特困群眾享受醫療救助,必須在規定的特困居民醫療救助定點醫院中選定一家定點醫院,實現同步救助。
救助對象需要就診時,需持《低保證》、《就診手冊》到定點的衛生服務機構就診。自行到非定點醫院的救助對象,無論門診和住院均不享受醫療救助待遇。(記者侯永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