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網改造是一項民心工程,為確保這項工作讓群眾切實得到實惠,陜西省物價局12月7日發出通知,進一步明確禁止在農網改造中向用戶亂集資、亂收費行為。並要求電力企業不得利用壟斷地位單方面制定不合理的“協議”,不得以各種藉口拖延推諉,將施工過程中的“挖坑、運桿、栽桿、架線”等費用轉嫁給農村用戶;鄉鎮和村組不得以農網改造為名多向群眾收取費用,不得借機將農村建校、修路、村務等其他費用在農網改造費用中搭車收取,也不得強制農民群眾在農網改造中義務出工、出料、攤派食宿等。嚴查農網改造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超標準收費、變相加價收費、搭車收費等違法行為。
通知明確,農村用戶在農網改造中承擔費用的項目和標準為:用戶進戶線費用。用戶進戶線費用(指電度表以下到用戶入墻第一支持點,含漏電保護器)每戶按不高於150元向電力部門交納,進戶線費用不足部分由電力部門補貼;電表費用。凡需更換新電表(保證2千瓦用電)和新裝電表的用戶,由用戶(省上確定的貧困戶除外,其電表費用在省扶貧資金中列支)自行到電力部門指定的電表經銷點購買,電力部門按每塊電表不高於100元向用戶供應,高出部分由電力部門承擔。對能繼續使用的原有電表(國家明令淘汰産品除外),電力部門不得強行要求用戶更換。由於用戶原因需要安裝三相電表的,電表及材料費由用戶自行承擔,電力部門負責安裝。除上述費用之外,任何部門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農民收取電表保證金、間隔費、用電貼費、材料費、施工費、管理費等其他農網改造費用。農民群眾在農網改造過程中所承擔的進戶線和電表費用(不含三相電表)每戶不超過250元,超過部分農民群眾有權不繳費,並可向所在縣區物價、電力等相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