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海洋功能區劃》通過專家評審
國家海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宏聲出席會議並講話
12月6日上午,國家海洋局在京召開了《全國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以下簡稱《區劃》)評審會。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6名院士及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的9位專家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專家評審委員會一致同意《區劃》通過評審。國家海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宏聲出席會議並講話。
張宏聲在講話中指出,2002年國務院批准了《全國海洋功能區劃》,並相繼批准了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海洋功能區劃。海洋功能區劃的批准和實施,對於加強海域使用管理,統籌協調各涉海行業之間的用海矛盾,保護和改善海洋生態環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對應新形勢,必須制定科學和切實可行的海洋功能區劃,並堅決付諸實施,以指導今後一段時期我國海洋開發利用和海洋環境保護工作。他強調,要對專家意見進行認真研究,逐條梳理,並逐步修改完善《全國海洋功能區劃》,儘快形成報批稿,報國務院批准;加快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海洋功能區劃審查和批准工作;認真做好海洋功能區劃的實施工作,確保海洋功能區劃實施到位。
會上,專家評審委員會聽取了《區劃》編制情況和成果彙報,審閱了《區劃》文本和專題研究報告,經過認真質詢和深入討論形成了評審意見,認為作為我國海域空間開發、控制和綜合管理的整體性、基礎性、約束性文件,《區劃》對於在海洋領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國家海洋主權與權益,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有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促進沿海地區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評審委員會認為,《區劃》科學評價了我國管轄海域的自然屬性、開發利用和環境保護現狀,統籌考慮了國家宏觀佈局和沿海地區發展戰略,提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劃分了農漁業區等8類海洋功能區,提出了強化海域綜合管控、改善海洋生態環境、維持基本漁業用海、合理控制圍填海規模、保留後備空間資源和開展整治修復6項約束性指標,確定了渤海、黃海、東海、南海及台灣以東海域的主要功能和開發保護方向,明確了29個重點海域的發展戰略、開發保護方向和主要功能,並據此制定保障《區劃》實施的政策措施,是沿海地區海洋開發利用和海洋環境保護的重要依據。《區劃》和相關研究成果具有基礎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對海洋空間規劃、海洋資源和環境管理的理論和實踐做出了創新性貢獻,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 (中國海洋報記者 高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