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12月8日主持召開國家郵政局第110次局長辦公會,審議並通過了《郵政行業安全防範工作規範》(下稱《規範》)。
《規範》在行業安全管理機構、制度與人員;郵政、快遞設施設備安全防範;安全操作;突發事件處置等方面都作出了具體的規定。《規範》指出,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是郵政行業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應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堅持依法依規生産經營,積極配合郵政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馬軍勝在審議後講話指出,《規範》的制定,是落實《郵政法》的需要,也是保障行業安全監管的重要舉措,《規範》提出的相關規定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有利於指導企業加強安全生産管理,有利於提高安全防範標準化的水平,對保障寄遞渠道的安全暢通,對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意義重大。
馬軍勝強調,安全工作是政府的責任,更是企業的責任,要進一步強化企業在安全防範工作中的責任主體地位,突出企業按照國家的規定,切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並切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的職責。
馬軍勝要求,《規範》發佈後,要切實做好落實工作,要堅持關口前移、預防為主、全面防範的工作原則,要堅持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相結合的工作方針,全面落實各個生産環節和場所的安全防範措施,同時也要加強安全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全面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
會議還聽取和審議了郵政普遍服務滿意度調查和郵件時限監測情況的報告。
國家郵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建洲、蘇和、王渝次,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解暢,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梅出席會議。
國家郵政局辦公室、政策法規司、普遍服務司、市場監管司負責人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