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物價局下發通知,規範山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檢驗收費有關問題。自12月10日起,在用機動車排氣污染檢驗,凡首檢不合格的,復檢不得收費;復檢不合格需第三次檢驗的,減半收費;第三次檢驗仍不合格需再檢的,按照規定收費標準全額收費。符合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新購機動車免予檢驗,不得收取檢驗費用。同時,規定檢驗機構開展服務應遵循自願有償的原則,不得以任何方式經營或參與經營與機動車排氣污染檢驗有關的維修業務。(記者 趙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