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12日發佈《環境保護部關於2010年度全國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結果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公佈2010年度全國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簡稱“城考”)結果,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了有關情況。
2010年,全國設市城市已全部納入年度“城考”範圍。考核結果顯示,一是全國城市環境質量基本保持穩定。2010年,全國城市全年空氣優良天數比率平均為70.85%,較2009年提升4.15個百分點;全國城市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城區)水質達標率平均為86.81%,比2009年下降3.03個百分點;全國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和城市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較2009年均有所好轉。二是全國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進一步提高。2010年,全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為65.12%,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為72.91%,分別較2009年提高1.7和0.85個百分點。三是全國城市污染控制水平待進一步提升。2010年,全國城市工業固體廢棄物處置利用率平均為90.66%,工業危險廢物處置利用率平均為93.59%,分別較2009年降低4.32和0.22個百分點。全國城市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達標)率平均為57.86%,比2009年降低15.42個百分點。
從委託國家統計局採取電話調查方式對全國城市公眾隨機調查結果看,全國公眾對城市環境保護滿意率為62.9%。其中,城市空氣污染和噪聲污染是公眾最為關心、關注的環境問題。城市公眾對空氣質量滿意率為55.2%;對噪聲環境質量滿意率為62%;對水環境質量滿意率為67.7%,對垃圾處理處置狀況滿意率為68%,對城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滿意率為70.3%,90%的受調查公眾認為自身環境保護意識較強。
目前一些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還有待加強。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北京、武漢(湖北)、白銀(甘肅)、隴南(甘肅)、蘭州(甘肅)、烏魯木齊(新疆)空氣質量全年優良天數比率小于80%;太原(山西)、呂梁(山西)、鞍山(遼寧)、上海、嘉興(浙江)、合肥(安徽)、德陽(四川)、自貢(四川)、六盤水(貴州)地表水水環境功能區(城區)水質達標率小于60%。2011年,環境保護部組織對山西、內蒙古、江蘇、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雲南、陜西、甘肅、青海15個省(自治區)2010年度城考數據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行了現場抽查,在抽查的30個城市中太原(山西)、晉城(山西)、鷹潭(江西)、武漢(湖北)、麗江(雲南)、西安(陜西)、渭南(陜西)、張掖(甘肅)、西寧(青海)、格爾木(青海)10城市的上報數據問題比較突出。
“城考”是以量化的城市環境質量、工業污染防治、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眾滿意情況,綜合評價政府在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方面的成效。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要切實將“城考”作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的重要載體,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有力手段,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環保部門統一監管,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深入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認真解決好直接影響群眾健康、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推進重點領域、區域污染防治,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