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關於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進一步規範農村食品市場秩序,切實保障農村消費者身體健康和飲食安全。
《意見》明確了河北省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標,提出“經過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農村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在監管能力方面,農村食品安全工作體制、機制和監管網絡基本健全,農村食品安全專兼職監管隊伍明顯加強,鄉鎮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逐步完善,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基本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得到顯著提高。生産秩序方面,食品生産加工企業主體責任得到進一步落實,企業生産加工行為得到進一步規範,對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的監管措施進一步完善,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銷售秩序方面,農村食品市場經營主體準入更加規範,主體責任嚴格清晰,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監管效能明顯提高,基層工商分局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得到嚴格落實。消費秩序方面,農村學校食堂、餐飲業具備基本衛生條件,年度檢查覆蓋率達到100%;杜絕故意提供假冒、倣冒、劣質酒水、飲料等欺騙、誤導消費者行為,杜絕重大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流通秩序方面,“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深入實施,農村食品現代流通網絡逐步建立,鄉鎮全部建立食品銷售網絡,農村集貿市場食品銷售行為得到規範,農村便民店、農家店、綜合服務社進貨索證索票率達到90%以上,正規品牌食品市場佔有率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