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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發出通知:我國國有林場改革在7省先行試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23日 12時55分   來源:林業局網站

     國家林業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聯合發出通知,在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湖南、甘肅7省開展全國國有林場改革試點。試點工作原則上在2年內完成。

    國有林場改革試點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以人為本、保障民生,中央指導、地方負責的原則。

    試點內容主要包括五個方面。一是改革國有林場領導體制。結合地方實際,探索新的國有林場領導模式和管人、管事、管資産相結合的森林資源管理體制。二是理順國有林場管理體制。在整合重組國有林場的基礎上劃分生態公益型和商品經營型林場,探索兩類林場劃分標準和辦法,探索公益林和經濟林的經營管理方式等。三是創新生態公益型林場經營機制。強化公益屬性,逐步剝離生態公益型林場直接從事的商品經營性活動;在造林、撫育、低産林改造、森林採伐以及其他生産性活動中引入市場機制;深化人事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四是創新商品經營型林場經營機制。在確保國有森林資源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全面推行企業化管理,按照市場機制運作,實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經營等多種形式;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探索多種分配方式,建立激勵約束機制等。五是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妥善解決職工和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問題,分離林場辦社會職能,多渠道安置富餘職工,化解國有林場債務等。

    根據《關於開展國有林場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改革工作小組各單位要加強與試點地區的聯絡與溝通,加大資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做好國有林場改革試點的總體指導和統籌協調工作;組織督查組對試點地區進行檢查評估,隨時掌握改革動態;對試點地區改革工作總體情況進行及時總結,宣傳典型做法,推廣改革成功經驗。試點地區要成立政府主管領導任組長、有關部門參加的國有林場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地區國有林場改革工作,協調解決改革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檢查指導各地改革試點工作,對在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研究探索解決的辦法和途徑;對改革試點情況定期總結,及時上報。

    通知要求,各試點省要結合本地實際,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加強森林資源管理,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在國有林場改革的重點環節率先突破、大膽創新,為全國國有林場改革發揮示範和帶動作用。各試點省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改革措施,認真測算改革成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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