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24日,全國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工作會議在湖北省武漢市召開。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同志出席會議並作了重要講話。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司局及相關單位負責同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和價格監督檢查局有關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會議認為,2011年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緊緊圍繞“穩定物價總水平”這一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開展了反價格欺詐、打擊惡意囤積、查處散佈漲價信息擾亂市場秩序等專項整治行動,推進了反價格壟斷執法實踐,組織了醫療、教育、銀行等行業價格收費以及商品房明碼標價、涉農價格收費等專項檢查。1-11月份全國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共查處價格違法案件3.59萬件,實施經濟制裁16.88億元,其中退還消費者2.38億元,沒收違法所得12.81億元,罰款1.69億元,有力打擊了各種價格違法行為,為穩定物價總水平、規範市場價格秩序、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利益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會議指出,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完善,價格執法工作的重點和重心應當轉移到加強市場價格行為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上來。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勇於創新、大膽實踐,切實加強市場價格行為監管工作,尤其要更加注重反壟斷、反欺詐和反暴利工作。會議強調,要充分尊重市場機制和價值規律,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強市場價格行為監管,千方百計穩定市場、保障民生,切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與社會和諧穩定。
會議對2012年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工作進行了部署,要求重點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繼續大力整頓市場價格秩序。密切關注市場價格動態,嚴厲打擊價格欺詐、價格串通、囤積居奇、牟取暴利、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二是進一步推進反價格壟斷執法。依法查處排除和限制競爭的價格壟斷行為,維護市場競爭格局。三是集中力量開展價格收費專項整治。組織開展商業銀行收費專項檢查,認真清理不合理收費和附加貸款條件等問題,切實降低企業實際融資成本;組織開展電煤價格檢查,落實電煤價格調控政策;繼續組織開展醫藥衛生服務價格大檢查,全面整頓醫藥價格秩序;繼續組織教育收費檢查,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行為。四是不斷完善市場價格監管法規。加強對放開商品和服務價格行為監管規則的研究,細化和完善價格違法行為的認定標準和處罰辦法,提高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