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等九部門聯合開展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
為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責任,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規範生豬屠宰行業秩序,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衛生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九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要對2008年8月1日《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施行前設立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加強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2008年8月1日以後設立或申請設立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要強化監督檢查和準入管理。小型屠宰場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具體的審核清理意見。通過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依法取消經整改仍不達標、不符合設置規劃或有嚴重違法行為企業的定點屠宰資格,確保所有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資格的廠(場)符合《食品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的條件及相關標準。2012年7月31日前,各地要全面完成審核清理工作。
通知明確,要建立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公開制度,加強社會輿論監督。對於審核不合格、整改後仍不達標,依法取消定點屠宰資格的企業,要通過媒體及時予以公示,提示廣大消費者與媒體進行監督。建立違法企業“黑名單”備案和公佈制度。探索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完善12312等舉報投訴服務體系。
通知強調,開展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的重要舉措,是確保人民群眾肉品消費安全的迫切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審核清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商務、工業和信息化、財政、環境保護、農業、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保障審核清理工作取得預期效果。各地要成立審核清理工作檢查組,加強督促檢查。
元旦、春節臨近,各地要按照商務部、公安部、農業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關於深入開展打擊私屠濫宰強化肉品衛生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工作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對排查確定的整治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和重點時段,結合私屠濫宰等違法犯罪行為發生的規律,堅決取締私屠濫宰肉品非法經營網絡,嚴厲打擊向生豬、生豬産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犯罪行為,確保肉品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