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召開的湖南省委經濟工作會議上,湖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黃建國宣讀了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的2011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評估結果通報。郴州市等117家單位獲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祁東縣等4家單位被“黃牌警告”,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湖南華升集團公司被“一票否決”。
2011年,湖南省各級黨委、政府,省直和中央駐湘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裏政策精神,認真履行綜治工作職責,不斷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積極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綜治工作整體水平不斷提升,社會治安狀況進一步改善,平安和諧機關建設進一步推進,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進一步增強。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省直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按照相關辦法,對全省14個市州、128個縣市區(管理區、開發區),以及287個省直和中央駐湘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考核評估,並將結果予以通報。
在市州及縣市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評估中,郴州市、岳陽市等6個市被評為先進市;安仁縣、南嶽區等45個縣市區評為先進縣市區;衡山縣、安仁縣、屈原管理區、安鄉縣、大通湖區被新授予“平安縣市區”稱號;南縣、新寧縣被取消“平安縣市區”稱號;祁東縣被予以“黃牌警告”。
在省直和中央駐湘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評估中,省委辦公廳等66家單位被評為先進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等11家單位被新授予“平安單位”稱號;中南大學被取消“平安單位”稱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湖南華升集團公司被“一票否決”;省交通運輸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煤業集團有限公司被予以“黃牌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