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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召開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會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1月05日 11時14分   來源:青海日報

    1月4日,青海省政府召開全體會議暨全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會議,討論、修改即將提交省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以及計劃報告、財政報告徵求意見稿,安排部署全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青海省長駱惠寧主持會議。與會同志踴躍發言,氣氛熱烈。在認真聽取大家的意見建議後,駱惠寧指出,青海省政府向省人大報告工作,是一項法定的重要職責,也是政府接受人民監督的重要形式。我們要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群策群力,認真修改好《報告》。真正使《報告》稿徵求意見和修改的過程,成為統一思想、科學決策、完善措施、狠抓落實的過程,成為發揚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過程。

    會議就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入推進青海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駱惠寧作重要講話,他指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政府職能轉變的關鍵環節。自2000年全面啟動這項工作以來,青海省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政府管理創新,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審批事項大幅精簡,行政審批行為更加規範,行政審批效率明顯提高,行政審批監督力度加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為新一輪改革奠定了基礎。但同時也要看到,仍有行政審批調整和下放不到位,行政服務中心定位不明確,對審批窗口授權不充分,審批問責制尚未全面落實,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還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等問題,與市場主體和廣大民眾的願望還有一定差距。

    駱惠寧強調,“十二五”時期是青海省加快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青海的關鍵時期。圍繞“主題”、“主線”和“主要路徑”,進一步完善有利於促進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激發全社會的活力和創造力,就必須堅定不移地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一是進一步轉變審批理念。各地各部門一定要牢固確立管理就是服務的理念,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社會、企業的關係,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把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認真管好,減少對微觀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把更多精力放在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營造公平的市場和社會環境,實現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二是進一步精簡審批事項。按照市場優先和行政許可法要求,繼續清理、減少行政審批、非行政審批事項,堅決防止以審核、備案以及非行政審批等名義進行變相審批,繼續落實好下放或委託行使審批權,真正放權於民、放權于企業、放權于社會、放權于基層。三是進一步規範審批行為。依法設定行政審批,嚴格審批主體,規範審批收費。要公開收費依據和標準,對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審批收費項目,堅決清理取消,嚴禁違法收費、搭車收費、變相收費。四是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分類指導並規範行政服務中心運行,大力推進和規範網上審批。

    要將與企業和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行政審批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納入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建立一站式服務、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一審一核、並聯審批等運行機制,推行承諾服務和親切服務。五是進一步加強審批監管。強化審批設定監管、審批運行監管、審批後續監管和審批責任監管,加強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特別是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的安全生産、産品質量、食品藥品等領域,要改進監管手段,加大監管力度,落實監管責任,確保監管到位。他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增強執行意識,抓好工作落實,按照“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要求,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推進法治型、服務型政府建設,進一步轉變作風,提高效率,為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青海建設提供有力的行政保障。

    青海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徐福順,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長駱玉林,青海省副省長鄧本太、高雲龍、張光榮、馬順清、何挺、張建民出席會議。

    各州地市政府和青海省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派出機構主要負責人出席會議。會議邀請青海省委宣傳部、政研室,青海省目標考核辦及省人大財經委、青海省政協經濟委負責人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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