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月5日召開的春運價格政策提醒會上獲悉,2012年春運期間,福建省道路旅客運輸票價仍按非春運期間道路旅客運輸的票價政策執行,即按核定票價(不含燃油附加費)最高可上浮10%,允許下浮,學生票價不得上浮。市民如在春運期間碰到亂漲價,可撥打12358舉報。
福建省物價局要求,運輸企業要堅決執行各類車型、類別、等級的相應票價,絕不允許低車型套高車型,變相加價收費,不得變相增加里程數擅自提高票價。特別是對省內同一線路、同一車型、同一等級對開的車輛,要確保往返票價基本一致。經營者實行票價浮動,應提前5天向社會公佈。
同時,運輸企業的延伸服務收費和商業網點必須嚴格執行明碼標價。鐵路和機場要特別做好行李物品打包的明碼標價,不得變相漲價和收費;鐵路部門要特別加強對火車票代售點的管理和檢查,嚴禁出售高價票,嚴禁超標準收取售、送票手續費,嚴厲打擊倒、販賣車票行為。另外,鐵路、機場要加強停車場收費管理,禁止亂收費。(記者 潘園園 通訊員 程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