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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文化産品出口態勢利好 國際認知度有待提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1月11日 11時46分   來源:海關信息網

    據海關統計,2011年1-10月,我國出口文化産品148.5億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長24.1%。同期,我國進口文化産品11.2億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長26.2%。實現貿易順差137.3億美元。

    2001年至2008年以來我國文化産品的出口額一直呈增長態勢,2009年受全球經濟危機的影響有所下跌,2010年開始回升。

    一、今年1-10月份我國文化産品出口的主要特點

    (一)10月份出口環比回落。今年以來,我國文化産品單月出口總體保持穩定增長,特別是6月份後,增速明顯加快,出口規模持續擴大,並於8月份創下歷史新高;9月份後月度出口小幅回落,10月當月為18.6億美元,同比增長16.4%,環比下降12.4%(如下圖)。

    (二)一般貿易出口占據半壁江山。今年1-10月份,我國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文化産品76.5億美元,增長38.3%,佔同期我國文化産品出口總值的51.4%。此外,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60.8億美元,增長11.2%,佔40.9%。

    (三)美國和歐盟為主要出口市場。今年1-10月份,我對美國出口文化産品50.4億美元,增長20.7%;對歐盟出口42億美元,增長33.4%;上述兩大市場出口值合計佔同期我國文化産品出口總值的62.1%。此外,內地對香港出口10.8億美元,增長5.6%,佔7.2%。

    (四)外商投資企業出口居首位,私營企業顯著增長。今年1-10月份,我國外商投資企業出口文化産品71.9億美元,增長18.3%,佔同期我國文化産品出口總值的48.3%,為最大出口主體。同期,私營企業出口62.6億美元,增長41.6%,高於整體增速17個百分點,佔42.1%。此外,國有企業出口10.4億美元,小幅增長1.4%。

    (五)廣東出口領先優勢明顯。今年1-10月,廣東出口文化産品61.3億美元,增長6%,佔41.2%,為我國文化産品出口最大省份。

    (六)視覺藝術品和視聽媒介為主要出口産品。今年1-10月,我國出口值排名前兩位的産品是視覺藝術品和視聽媒介,出口值分別為62.4億美元和36.6億美元。視覺藝術品包括繪畫和其他視覺,視聽媒介包括攝影、電影和新型媒介。文化二級産品進口和出口所佔比重情況如下圖所示:

    備註:其中文化遺産的出口比重不足1%,故不顯示在圖中。文化遺産的出口值為109.4萬美元,佔0.01%。

    二、近十年來我國文化産品出口的特點

    (一)出口基本保持穩步增長態勢,其中2009年有小幅回落。近幾年來我國文化産品出口總體保持穩步增長態勢,2006年出現激增,全年出口額為123.6億美元,同比增長24.4%。2009年出現小幅回落後,2010年我國文化産品出口額大幅增長,出口美元值為152.9億美元,同比增長13.1%。(如圖)

    (二) 國家政策利好態勢顯著。國家明確擴大對外文化貿易的規定後,2010年4月我國文化産品出口出現利好態勢。2009年1-12月我國文化産品單月出口額呈下滑趨勢,2010年4月國家出臺了關於振興和發展繁榮文化産業的規定後,我國文化産品出口額止跌上揚,2010年11月單月出口額已經達到17.1億美元,同比大幅增長51.6%。(如圖)

    (三)印刷品、視覺藝術品和視聽媒介為近年來我國文化産品出口的主要産品。其中印刷品出口額佔我國文化産品出口總額的15.2%,視覺藝術品佔48%,視聽媒介佔28.1%。除了2009年我國印刷品同比有小幅下降外,其他年份我國印刷品的出口額均呈增長態勢,其中美國、香港、英國和日本一直是我國印刷品的出口強國。美國一直是我國視覺藝術品出口的大國,近十年來,美國的出口額一直都在10億美元以上,佔總出口額的五成以上。2001年-2008年我國視聽媒介出口額止跌上揚,2009年金融危機我國視聽媒介出口跌至近五成,2010年繼續回暖。見下圖。

    (四)泛珠三角是我國視覺藝術品出口的主要地區。我國視覺藝術品出口以福建和廣東為主,上海、江蘇和浙江位居其次;視聽媒介主要以廣東、山東和上海為主;印刷品以廣東、北京和上海為主。

    三、我國文化産品出口規模穩步增長的主要原因

    (一)全國支持文化産品出口的政策環境初步形成。近年來,中央有關部委和地方政府進一步加強了對文化産品出口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有力地推動了中華文化“走出去”步伐。如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先後制定和發佈了《文化産品和服務出口指導目錄》、《關於進一步推進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目錄相關工作的指導意見》等鼓勵文化産品出口的政策文件,明確了我國文化産品出口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進出口銀行、中國銀行等機構積極為文化産品出口重點企業提供項目貸款。另外,今年6月,在國內率先建立的上海國際文化服務貿易平臺,充分利用浦東新區綜合配套改革和外高橋保稅區的區位優勢,採用“政府推動、企業運作”模式實施的公共服務平臺,利用外高橋保稅區“進區備案、區內自由、結算靈活”的便利條件,成為中華文化“走出去”和國外文化“引進來”的傳輸中轉通道。不僅如此,今年10月18日,中共十七屆六次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問題的重大決定》,提出加快發展文化産業,推動文化産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産業。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推動下,今年以來,我國文化産業有了長足發展,文化産品出口規模不斷上升。

    (二)國家政策扶持鼓勵文化産業發展,帶動文化産品出口穩步增長。黨的十七大以來,我國文化産業進入到快速發展的新時期,這很大程度得益於國家接連出臺相關鼓勵扶持政策:2009年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文化産業振興規劃》,明確提出擴大對外文化貿易,形成鼓勵、支持文化産品和服務出口的長效機制[1];2010年2月,商務部等10部委聯合出臺《關於進一步推進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項目目錄相關工作的指導意見》,從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提供金融支持、提高出口便利化等方面給予支持,鼓勵和引導各種所有制文化企業開拓國際市場[2];2010年4月,財政部等9部委聯合推出《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産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提出要積極開發適合文化産業特點的信貸産品、加強和改進對文化産業的金融服務、建立健全有利於金融支持文化産業發展的配套機制等指導意見[3];今年3月,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指出,要“推動文化産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産業”、“積極開拓國際文化市場,創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增強中華文化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提升國家軟實力” [4];今年10月,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就“推動文化産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産業”做出4個方面的部署,就“加快構建有利於文化繁榮發展的體制機制”作出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積極吸收借鑒國外優秀文化成果等6點部署[5]。據國家統計局報告,2008年至2010年,文化産業法人單位增加值年均增長24.2%;2010年我國文化及相關産業法人單位增加值為11052億元,佔國內生産總值(GDP)的比重達2.75%,文化産業增加值佔GDP比重穩步提高[6]。我國文化産業的迅速發展帶動文化産品出口規模不斷擴大。

    四、當前我國文化産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相關建議

    (一)文化産業國際競爭力尚需加強,文化産品整體質量有待提升。目前世界文化市場上,美國佔43%,歐盟佔34%,日本約佔10%,韓國佔5%,中國僅佔不到4%[7],這與我們國家作為一個文明古國的歷史地位和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經濟規模還很不相稱。另外,在文化産業規模逐漸壯大的同時,文化産品質量的提升也不容忽視。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共出版圖書32.8萬種[8];同期,我國電視劇總産量高達1.48萬集,共463部,創5年來的最高紀錄,居全球第一;電影産量達到526部,世界排名第三[9]。與此同時,全國500多家出版社的收入總和,不及德國貝塔斯曼集團一家的年收入;全世界每100本圖書,85本由發達國家流向不發達國家;全世界每100小時音像製品,74個小時由發達國家流向不發達國家;美國生産的電影佔全球影片數量的10%,卻佔用了全世界一半的觀影時間[10]。一項對1724人進行的調查顯示,61.9%的人覺得“當前值得購買的新書越來越少了” [11],暴露當前出版業一個現狀:出版業空前繁榮,書籍市場琳瑯滿目,但是其中的粗製濫造者卻越來越多,創新不足,重復模倣現象嚴重。文化産業做大做強,必須苦練內功,完成文化産品由“量”到“質”的飛躍。

    (二)文化産業佔GDP 的比例依然偏低,産業競爭力較弱。雖然近年來我國文化産業發展迅猛,但由於起步晚、基礎薄弱,加上缺乏必要的財政資金支持,目前在國際市場中仍處於相對劣勢地位。數據顯示,我國文化産業競爭力指數僅為美國的24%、英國的29%和日本的38%[12]。受此影響,我國文化産業在國民經濟中的貢獻遠遠低於美國等發達國家,如2010 年我國文化産業佔GDP 比重僅為2.6%,而美國的文化産業佔到整個GDP 的25%,日本達到20%。

    (三)文化産業對外貿易形勢不容樂觀,營銷水平低下。2010年,雖然我國核心文化産業進出口總額143.9億美元,出口電影票房收入35億元人民幣,但輸出引進比仍高達1:3。以演藝産品為例,引進和派出的文藝演出每場收入的比約為10:1,我國全部海外商業演出的年收入不到1億美元,不及國外一個著名馬戲團一年的海外演出收入。我國進口片的宣傳費用一般佔投資總額的10%~30%,有的甚至高達50%,而國産影片的宣傳費用一般控制在6%[13]。(黃孝容)

    [1]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文化産業振興規劃》,2009年9月26日

    [2]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十部門:推進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項目目錄工作》,2010年2月10日

    [3] 財政部網站:《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産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2010年3月19日

    [4] 新華網:《授權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2011年3月16日

    [5]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2011年10月25日

    [6]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向文化強國進發:從十七屆六中全會看中國文化發展》,2011年10月19日

    [7] 鳳凰網:《文化“零頭”何時變“巨頭”》,2011年11月01日

    [8] 中國新聞網:《2010年新聞出版産業分析:保持平穩增長態勢》,2011年7月22日

    [9] 中國文化産業網:《文化産品評價機制應制定分級標準》,2011年10月24日

    [10] 同7

    [11] 中國文化傳媒網:《何以無法聞到“20萬種圖書”的書香》,2011年11月8日

    [12]《“兩城建設”中的文化創意産業集聚發展研究》,湖南省科技廳

    [13]《“十二五”時期我國文化産業發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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