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礦業權交易規則(試行)》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1〕242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為規範各地礦業權交易機構和礦業權人交易行為,促進礦業權市場健康發展,現將《礦業權交易規則(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礦業權交易規則(試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