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蓋海南城鄉的養老保險體系初步建成。新農保早在前年、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去年均實現了全覆蓋,比國家計劃分別提前了2年和1年,群眾期盼的“老有所養”的美好願景初步變為現實。這是記者從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上獲悉的。
據省人社廳負責人介紹,目前,海南社會保障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據初步統計,全省城鎮基本養老、醫療(含居民)、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參保達到199.5萬人、351.2萬人、103.6萬人、126萬人、99.9萬人,均超額完成了國家下達的擴面任務。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數166萬,參保率96%,提前三年實現了國家下達的參保率90%以上的目標。
根據《社會保險法》和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省人大常委會于去年9月28日審議通過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地方性法規的修訂案,在全國率先完成修訂工作。按照海南修訂後的醫療、工傷保險地方性法規規定及省政府工作部署,“5個法規”實施細則和辦法的起草工作已于年前全部完成,1月9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剛剛審議通過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實施細則。醫療和工傷保險省級統籌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力爭於今年起在全國率先實現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省級統籌。
海南社會保險待遇水平有了進一步提高。去年春節前,38萬多名企業退休人員調整的養老保險待遇全部兌現到位,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增加198元,調整幅度為歷年最大。海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原有的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以及藥事服務成本合併為一般診療費,由醫保基金報銷80%,減輕了參保人的負擔。同時,啟動了各區域統籌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6萬元提高至8萬元(海口、三亞分別提高到10萬、12萬元),住院支付比例提高了10個百分點。
此外,海南擴大了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範圍。去年,海南又與吉林省、長春市、大慶市、佳木斯市、伊春市等5個統籌區簽訂了合作協議,目前已與簽訂協議的14個統籌區全部啟動了異地就醫結算業務。(記者 胡續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