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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建設生態山東的決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1月17日 10時09分   來源: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全面提升生態文明水平,建設生態山東,特作如下決定。

    一、生態省建設取得顯著成就

    (一)生態省建設的主要成就。山東省全面啟動生態省建設以來,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指示精神,狠抓各項決策部署的落實,生態省建設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轉方式調結構取得積極進展,傳統産業調整振興成效顯著,戰略性新興産業蓬勃發展,山東省萬元生産總值能耗較“十五”末降低22.1%,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計削減19.4%、23.2%,以資源能源過度消耗、環境污染為代價的增長方式得到初步遏制;城鄉環境面貌明顯改善,生態保護與修復紮實推進,水環境質量連續8年持續改善,省控59條重點污染河流全部恢復魚類生長。

    (二)生態省建設的重要經驗。生態省建設積累了許多重要的經驗:

    ——堅定科學發展理念,堅持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正確把握和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以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在發展中保護生態環境。

    ——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政治優勢,著力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人大政協監督、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努力的工作大格局,凝聚力量,攻堅克難。

    ——著力建設法規、政策、科技、監管、文化五大體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長效機制。

    ——系統推進污染治理、循環利用、生態修復和保護並舉的技術策略,構建科學治污體系,有效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堅持解放思想、科學務實、積極作為、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風,合理確定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咬住不放,一抓到底,每年辦成幾件大事,推動生態環保事業不斷邁上新臺階。

    二、建設生態山東的重大意義

    (三)建設生態山東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生態文明是人類社會繼農業文明、工業文明之後更加高級的文明形態,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建設生態文明的實質就是建設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以自然規律為準則,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的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並列的戰略高度。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本身就是生産力。八年生態省建設的探索與實踐,既促進了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又增進了社會各界和山東省上下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共識。為實現山東可持續發展,加快轉方式調結構,必須深化生態山東建設的內涵,進一步號召和動員山東省人民凝心聚力、團結奮鬥,全面提升生態文明水平。這是從山東實際出發,推動科學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舉措。

    (四)建設生態山東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內在要求。發展生態經濟、建設生態文明示範區是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建設經濟文化強省的必然要求。目前,山東省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的歷史階段,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承載力不足的矛盾十分尖銳,節能減排形勢異常嚴峻。全球能源資源價格不斷高漲,國際綠色壁壘層出不窮。不從根本上改變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傳統發展方式,山東發展的道路將會越走越窄。只有把生態環境作為最稀缺的發展要素,以生態山東建設為重要著力點,倒逼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才能破解資源環境約束瓶頸。這是山東拓展發展空間,確保環境安全,增強核心競爭力的內在要求。

    (五)建設生態山東是人民群眾的共同願望。優美宜居的生態環境,關係人民群眾生活質量和健康安全,關係社會和諧穩定。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乾淨的水、清新的空氣、安全的食品、優美的環境等方面的要求越來越高。建設生態山東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健康、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環境問題,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生産生活環境,是以人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為山東省人民謀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是人民群眾的共同願望。

    三、建設生態山東的總體要求和奮鬥目標

    (六)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統籌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堅持以人為本、生態優先,實行最嚴格的資源環境管理制度,以保護生態環境優化經濟增長,以節能減排倒逼轉方式調結構,加強法規制度、經濟政策、科學技術、行政監管和生態文化五大體系建設,努力建設經濟繁榮、人民富裕、環境優美、社會和諧的生態山東。

    (七)奮鬥目標。到2020年,山東省基本形成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承載力相適應的生態經濟發展格局,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城鄉環境質量全面改善,自然生態系統得到有效保護,生態文明觀念更加牢固,人民群眾富裕文明程度明顯提高,率先建成讓江河湖泊休養生息的示範省,努力走出一條生産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十二五”時期的主要目標任務是:

    ——生態經濟形成較大規模。轉方式調結構取得重大進展,三次産業結構更趨合理。單位生産總值能源資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下降,萬元地區生産總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7%,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減少12%、13.3%,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減少14.9%、16.1%。山東省中心城市初步建立起循環經濟體系,綠色發展模式初步形成。

    ——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水和空氣環境質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省控重點污染河流全部消除劣五類水體;空氣能見度大幅提升,藍天白雲、繁星閃爍的天數明顯增加,大氣污染防治實現重要突破。山東省森林覆蓋率達到25%以上。

    ——城鄉環境宜居水平顯著提高。城市(含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0%,城鄉生活垃圾收運體系基本實現全覆蓋,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0%,土壤環境得到治理,環境重金屬污染問題基本解決,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生態文化日益繁榮。生態文化研究和生態文明宣傳教育不斷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示範活動廣泛開展。生態文明觀念深入人心,健康環保的生活方式、消費模式初步形成。

    四、優化佈局調整結構,加快轉變發展方式

    (八)優化區域發展佈局。充分發揮區域資源環境優勢,統籌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制定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實行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禁止開發差別化的區域開發和資源環境管理政策,逐步形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相協調的城鄉建設和國土開發格局。

    (九)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高效發展東部沿海地區核電産業帶。積極推進風電開發,大力發展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電源結構調整,大力推進“外電入魯”。推行區域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從嚴控制燃煤火電機組新增規模,實行非電煤炭消費新、改、擴建項目煤炭等量替代,逐步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比例。

    (十)大力調整産業結構。著力培育和發展新能源、新材料、新信息、新醫藥、海洋開發等戰略性新興産業,大力發展節能環保、金融、物流、信息、商務等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生態旅遊業。到2015年,力爭戰略性新興産業、服務業增加值佔地區生産總值比重分別達到10%、45%以上。加快傳統産業升級改造,淘汰電力、鋼鐵、焦化、建材等重點行業落後産能,推進“上大壓小”電源項目。

    五、發展生態經濟,最大限度降低資源和能源消耗

    (十一)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按照企業、園區、社會三個層次,開展循環經濟試點與示範。以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為重點,建設一批循環經濟型企業、循環經濟示範園區、清潔生産示範園區和生態工業園區,促進企業內部和企業之間副産物和廢物交換、能量和廢水梯級利用。大力推進再生資源加工園區建設,構建覆蓋城鄉、多品種的再生資源分類回收網絡,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和建築垃圾、餐廚廢棄物綜合利用水平,創建一批“城市礦産”示範基地。科學開發礦業資源,大力發展礦業循環經濟,走綠色礦業之路。強化生産者責任延伸,促進原材料企業廢舊資源利用。全面推行清潔生産,依法實施自願性和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

    (十二)加快發展生態農業。推廣農業循環經濟模式,培育一批生態農業示範基地。注重發揮龍頭企業的科技示範和産業帶動作用,加快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産,鼓勵建立有機産品協會,全面提升農産品質量安全水平。進一步擴大測土配方施肥面積,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加強畜禽污染防治。

    (十三)全面推進能源資源節約。實施能源資源差別化管理,全面推進國民經濟各領域、生産生活各環境的能源資源節約。強化低碳理念,逐步實現能源結構、生産方式及生活消費低碳化。突出抓好年能耗2000噸標準煤以上企業的節能降耗,加快供熱計量改革與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逐步減少結構性耗水。強制推行建築中水系統。加強節約集約用地、用海,強化礦産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

    六、加強污染防治,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十四)鞏固提高流域治污成果。以南水北調沿線和小清河流域為重點,全面構建“治、用、保”流域治污體系。實行逐步加嚴的地方環境標準,加快建設工業、城鎮、人工濕地等污染減排工程。積極建設再生水截蓄導用設施,構建企業和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重要水體防洪大堤以內全面開展生態修復,大力推進環湖沿河海生態帶建設,改善生態環境,促進新經濟帶成長。到2015年,南水北調幹線穩定達到調水水質要求,小清河污染問題得到基本解決。

    (十五)突出抓好大氣污染治理。以工業廢氣、城市揚塵、機動車排氣為重點,建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定期通報大氣環境質量。實行更加嚴格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快重點行業污染減排。加強工業異味和餐飲油煙污染控制。實行部門聯動,突出抓好揚塵污染控制。積極治理機動車排氣污染,實施環保檢驗與標誌管理,鼓勵使用節能環保型交通工具。

    (十六)強化土壤、重金屬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建立土壤污染環境監管制度,對糧食、蔬菜基地等重要敏感區進行風險評估,禁止利用重污染土壤種植、生産農副産品。開展受污染土壤環境修復,未經評估和無害化治理的土地不得進行流轉和二次開發。強化重金屬污染防控,開展河流、湖泊底泥和灘塗重金屬污染調查和治理。嚴格實行化學品風險評估和監管,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和管理。

    (十七)深化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深入實施鄉村文明行動,全面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推進城鄉環境公共服務均等化。嚴格落實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制度,繼續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確保城鄉居民飲水安全。因地制宜,大力建設城鄉垃圾、污水收集和處理處置設施,加快農村廁所改造。到2013年底,城市(含縣城)解決建成區污水直排環境問題。到2015年,山東省鄉鎮全部建立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置體系,70%的建制鎮駐地實現生活污水集中處理。

    七、保護生態環境,加快構建生態安全屏障

    (十八)嚴格保護重要區域生態功能。建設一批自然保護區,科學劃定重點生態功能區,合理確定受保護範圍。規範保護區的建立、調整和涉區項目的審批,嚴守“生態紅線”。到2015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全部達到規範化建設要求,省級自然保護區基本達到規範化建設要求。加強生物物種資源保護,防範外來物種入侵。堅持陸海統籌,加強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加大船舶、鑽井平臺、溢油等海上污染防治力度。

    (十九)加快國土綠化和修復受損生態環境。加快推進水系生態建設。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實施水系綠化、荒山綠化和防護林體系建設等重點工程,構建綠色屏障。加強對水土流失、礦區地面塌陷、破損山體、濕地和海岸帶等生態受損區域的治理修復,恢復區域自然生態功能。

    (二十)積極構建生態安全防控體系。圍繞預防、預警、應急三大環節,構建突發環境事件和氣象、地質、生物等災害安全防控體系。建立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機制,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完善生態安全監控預警系統,強化對高風險源、污染企業聚集區的監督管理,加強對飲用水源地、核電廠周邊等環境敏感區,氣象、水文、地質、海洋、森林火災、林業有害生物等災害易發區的預警監測,實行生態安全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加強應急能力和隊伍建設,提高生態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水平。

    八、健全法規制度,加強生態山東建設的法治保障

    (二十一)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專項立法。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的法律法規。加強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發展循環經濟等重點領域的立法,加強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等重點區域帶動戰略的區域性立法。進一步健全促進生態山東建設的地方標準體系,引導和規範綠色生産、綠色流通、綠色消費。

    (二十二)加大執法力度。充實基層執法力量,改進執法方式,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加大經濟和刑事責任追究力度,嚴厲查處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的案件。嚴格問責制度,對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生態環境破壞的,依法追究相關地方、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加強能源資源、生態環境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服務。

    九、完善經濟政策,優化資源環境要素配置

    (二十三)深化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落實水、電、煤等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政策。對重點用能行業和單位實行差別電價政策,對環保設施、再生資源循環利用等實行電價優惠。推行城市生活用水、用電階梯價格和企業用水用電超額加價。嚴格落實脫硫、脫硝電價政策。

    (二十四)完善生態補償政策。實行重點生態功能區“以獎代補”制度。建立城市(含縣城)飲用水源保護區生態補償機制。完善跨界河流水質水量目標考核與補償辦法,實行水環境質量改善生態補償。建立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財政專項補助政策。礦産資源補償費以及探礦權、採礦權使用費及價款收入進一步向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和修復傾斜。

    (二十五)拓寬投融資渠道。各級政府要發揮公共財政在生態山東建設中的引導作用,統籌整合現有專項資金,逐步加大生態保護與建設的投入。金融機構要加大對節能環保産業和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的信貸支持。推行知識産權質押融資等新模式,鼓勵政策性信貸資金向生態環保建設傾斜。完善生態環保建設信用擔保體系,建立高環境風險企業保證金制度。推動生態環保骨幹企業在國內外上市融資,發行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鼓勵多渠道建立環保産業發展基金,加快推動創業投資發展,吸引各類社會資本助推山東省節能環保産業。

    (二十六)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分配與管理體系,實行區域和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試點,建立排污權交易市場和交易中心。大力發展環境服務業,在污染治理、能源管理、環境監測等方面鼓勵採用“建設——經營——轉讓”等社會化運營模式。推進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建設,積極發展碳匯林業。

    十、加強科技創新,有效突破生態山東建設瓶頸

    (二十七)提高環保科技支撐能力。整合優勢資源,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政府、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金融部門等共同參與的環保科技創新聯盟。加強環保重點實驗室、環保技術服務中心等基礎平臺建設,不斷凝聚激勵優秀環保科技人才,為生態山東建設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二十八)突破生態環境瓶頸。加強行業和部門統籌,發揮各自優勢,從重大戰略、重點行業、城市化進程、新農村建設等領域入手,集中力量突破制約山東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大環境瓶頸,攻克一批關鍵共性技術,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核心技術和主導産品。

    (二十九)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産業。抓住當前山東作為全國最大節能環保市場的戰略機遇期,努力把節能環保産業培育成山東省新的支柱産業。圍繞節能減排、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廢棄物循環利用、生態修復、日用環保等領域,實施一批産業發展示範工程,扶持和培育一批節能環保産業基地。加強環保技術供需對接、通用測試、産品孵化、技術研發等公共服務。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注重引進先進理念、技術和管理經驗。繼續辦好綠色産業國際博覽會,努力打造有較大影響力的區域性節能環保市場平臺。

    十一、加強行政監管,提高資源環境保護水平

    (三十)充分發揮資源環境約束的倒逼作用。牢固樹立以自然規律為準則、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前提的開發理念,嚴格落實主體功能區定位,切實做到合理開發和有效保護的統一。嚴格控制資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總量,實施單位增加值、單位産品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強度評價制度。充分發揮能源、環保、安全、技術、土地和資源綜合利用等市場準入標準的引導和約束作用,落實規範環境影響評價,加強新建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水資源論證、建設用地和貸款審批,抑制高消耗、高污染行業增長。對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超過總量要求以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的,實行區域限批。

    (三十一)嚴格監督檢查。堅持日常監察與專項檢查相結合,開展上下聯動、部門聯合執法。採取掛牌督辦、定期通報、限批、約談等綜合措施,整治重點流域、區域和行業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建立健全舉報投訴制度,實行信息公開,強化社會監督。

    (三十二)堅決糾正生態破壞行為。建立區域合作和部門聯動機制,嚴厲打擊各類生態破壞行為。嚴禁在生態敏感區、生態脆弱區開展引發生態功能退化的開發建設活動;嚴禁在河、庫、湖、海等開放水域投餌養殖;嚴禁亂砍濫伐、亂採濫挖、電魚、炸魚等損害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行為;嚴禁過度捕撈、非法圍填海等破壞生態平衡的行為。

    十二、繁榮生態文化,強化全社會的生態文明觀念

    (三十三)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廣泛宣傳生態文明理念,大力倡導生態倫理道德。加強生態文化理論研究和文藝創作,推出一批生態文明研究成果和文化作品。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中小學教育課程體系,納入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加強對企業、城鄉社區等基層群眾的生態文明教育和科普宣傳,提高全民生態文明素養。把生態文明作為公益性宣傳重點,為生態山東建設營造良好的氛圍。

    (三十四)倡導綠色健康的生産、生活方式。鼓勵生産者提供綠色、放心、滿意的日常生活用品,營造生態宜居的生活環境。黨政機關率先垂范,厲行節約,推行綠色採購制度。大力倡導節能減排、勤儉節約的低碳生活,引導城鄉居民廣泛使用清潔能源、節能型電器、節水型設備,更多地選擇非機動車、公共交通出行。積極引導綠色消費,提倡健康節約的飲食文化,抵制高能耗、高排放産品和過度包裝商品,逐步取消一次性日用品的使用,形成符合生態文明要求的社會新風尚。

    (三十五)廣泛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紮實推進生態市、縣(市、區)和環保模範城市創建工作,積極開展生態文明單位、生態文明鄉村、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等創建活動。在生態文化遺産豐富、保持較完整的區域,建設一批生態文化保護區。積極開發博物館、科技館、文化(藝術)館等各類場館和各類保護區、公園的生態文化傳播功能,建設一批生態文明宣傳教育示範基地。

    十三、加強生態山東建設的組織領導

    (三十六)強化組織領導。省委、省政府成立生態山東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各級黨委、政府要把生態山東建設擺上重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組織編制實施相關規劃方案,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各級人大、政協要加強生態山東建設立法、執法檢查和監督工作,團結動員各方力量為生態山東建設獻計出力。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行政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生態山東建設各項政策、措施貫徹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省委、省政府的決策落到實處。

    (三十七)嚴格考核監督。依據主體功能區定位,建立健全生態山東建設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完善促進科學發展、加快生態山東建設的綜合考核評價辦法,實施分類考核。各市、縣政府每年要向上一級政府報告生態山東建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向同級人大、政協報告或通報工作進展。生態山東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調度通報生態山東建設工作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目標責任制考核,考核結果納入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對在生態山東建設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定期考核不合格、未能按時完成生態山東建設階段性工作任務的,要約談相關政府及部門主要負責人,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十八)加強社會協同。各級黨委、政府要廣泛聽取生態山東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維護公眾環境知情權、議事權和監督權。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社會公佈節能減排、生態建設、環境質量情況。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婦聯和其他社會團體的作用,帶動各行各業關注、支持和參與生態山東建設。要引導督促企業公開環境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要構築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生態山東建設的網絡公共平臺,建立部門與公眾聯動機制傾聽民聲民意,及時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形成全社會共同建設生態山東的大格局。

    建設生態山東是一項功在當代、惠及子孫的宏偉事業。山東省各級各部門和廣大幹部群眾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凝心聚力、開拓創新,為齊魯大地天更藍、地更綠、水更清,早日實現生態山東的美好藍圖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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