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警方聯合偵破跨境毒品案件
抓獲台灣毒販3名 繳獲海洛因7千克
2011年12月29日,大陸、台灣警方聯合成功破獲一起從泰國經大陸向台灣走私毒品案件,在大陸繳獲海洛因7千克,在台灣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此案是兩岸警方首次通過證據共享方式,打擊跨兩岸毒品犯罪團夥的第一起成功案例。
2011年7月9日,台灣警方通過兩岸合作打擊犯罪渠道向公安部禁毒局通報了以林某賢為首的台灣販毒團夥于泰國曼谷委託某貨運公司將一藏有海洛因的紙箱運往廣州的線索。公安部禁毒局對此案高度重視,將此案確立為公安部毒品目標案件,指定雲南、廣東開展偵查工作。7月10日雲南警方在某貨運公司昆明貨運站鎖定了嫌疑貨物。7月15日,涉案貨物運抵廣州,兩省警方成功查獲夾藏在貨物中的毒品海洛因7千克。經協商,大陸警方提供相關情報,台灣警方繼續對該走私販毒團夥開展偵查,並成功獲取了2名台灣嫌疑人從曼谷寄送毒品的相關證據。
2011年10月21日,臺方通過兩岸合作打擊犯罪渠道請求大陸警方根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將獲取的相關證據,包括毒品移交臺警方。經公安部領導批准,公安部禁毒局即部署雲南、廣東警方做好證據移交的準備工作。12月29日,大陸警方在廣東將包括7千克海洛因在內的所有證據移交臺警方。29日晚,台灣警方對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成功實施抓捕。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毒品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實施以來,公安部積極推進與臺執法部門的緝毒執法合作,有力打擊了跨兩岸毒品犯罪團夥的囂張氣焰。自2009年以來,公安部禁毒局與台灣有關執法部門合作偵辦毒品案件19起,破獲7起,共打掉跨兩岸毒品犯罪團夥10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10名(其中台灣居民39名),繳獲各類毒品約1.41噸;協助臺方開展線索核查13起,協助緝查並按程序遣送台灣毒品犯罪逃犯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