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21日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山西省各級食藥監管部門21日起將進一步規範藥品流通秩序,重點針對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疫苗、中藥材中藥飲片、藥品倉儲4個方面,突出加強藥品市場監督管理。對不按規定經營的藥品企業,加大依法查處力度,吊銷
《藥品經營許可證》。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據了解,為杜絕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流入非法渠道,食藥監管部門將重點檢查購銷渠道和證照票據以及電子監管實施情況,發現銷售渠道和數量異常的,追根溯源,查明原因。依照相關規定,食藥監管部門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疫苗經營企業及使用單位的疫苗購銷渠道及冷鏈管理情況,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疫苗接種單位。
同時,食藥監管部門還將加強對藥品市場中藥材中藥飲片和藥品倉儲情況的監管力度,禁止藥品經營企業從不具備生産經營資質的單位或個人購進中藥飲片,嚴格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渠道,嚴禁中藥飲片分裝,檢查藥品批發企業和連鎖企業倉儲條件是否符合藥品儲存要求。今年6月底前,監管部門通過電子監管平臺將實現對全省所有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經營企業、疫苗經營企業和基本藥物配送企業藥品倉儲溫濕度在線監控。(記者 秦洋 通訊員 李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