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長江漁業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農業部要求,雲南省今年開展新一輪長江禁漁執法工作。
長江流域雲南段禁漁工作自2003年起正式實施,雲南省圍繞“江面無漁船、水中無網具、市場無江魚”的目標,克服了執法岸線長、漁政裝備簡陋、執法經費短缺、執法手段單一等不利因素,較好地完成了各項任務。
雲南省長江禁漁執法工作涉及4800多公里江段,除長江幹流金沙江外,金沙江主要支流牛欄江、橫江等5條江河和滇池等9大高原湖泊也納入禁漁範圍。據不完全統計,長江禁漁執法工作開展以來,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共召開禁漁動員會議420場,通過電視、電臺、報紙宣傳禁漁制度和禁漁工作2520次,發放宣傳單50萬餘份,張貼農業部和當地政府禁漁通告近9萬份,張貼一次性標語6萬多條,製作永久性宣傳碑100個。各州市、縣(市、區)共組織執法檢查行動280次,出動執法人員1.2萬餘人次,接受和查處群眾舉報案件960起,查獲違法捕撈和“三無”船隻70艘,查獲電、炸魚案件560起,查獲非法捕撈漁具3120台套,沒收違法捕撈和銷售漁獲物8980公斤,行政處罰610多人次,罰款6萬元。(通訊員 可斌 張權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