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獲悉,2011年廣西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共組織了361次打擊整治取締非法採礦專項行動,毀閉各類大小規模非法採礦點、井口(窿口)1093個,沒收違法開出礦産品3.41萬噸,遣散開採人員8389人次。全區礦産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出現明顯好轉。
開展稀土礦産開發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搗毀稀土礦浸析水池153個,扣押沒收稀土礦産品200多噸,沒收硫酸銨約29噸、草酸1700公斤。在賀州市召開了南方五省(區)15市稀土礦産開發監管區域聯合行動第二次聯席會議,通過開展區域聯合行動,實現了稀土礦産監管區域開發秩序的根本好轉。
公開掛牌督辦重點礦區。全區對18個重點掛牌督辦礦區共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40多次,炸封窿(井)口300多個,扣押沒收鋁土礦、錳礦等礦産品6000多噸,遣散民工6000多人次;拘留涉嫌非法採礦的犯罪嫌疑人30多人,立案查處5起。
進一步加強執法監管力度。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組織人員適時開展動態執法監察,防止盲目擴張和借機圈佔礦産資源;對申請辦理採礦權礦山進行現場核查,防止礦産資源“以探代採”;一些縣設立了礦業管理大隊、礦山執勤警務室(檢查站),實行24小時巡查監控,形成“卡、查、打、罰”為一體的防控格局。
構建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推動自治區、市、縣(區)三級“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工作互聯互通,提高違法核查、反饋效率;推動青年志願者、大學生村官等擔任信息員、協管員,及時發現和報告違法行為;推進與國家土地督察廣州局、法院、檢察院、公安、紀檢監察機關聯席會議制度,破解違法行為制止難和查處難問題。
健全和完善礦山執法監管長效機制。各地以政府名義出臺了礦山執法監管共同責任制度,部分礦區所在的縣政府與鄉鎮政府簽訂責任狀,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記者/唐廣生 通訊員/李欣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