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海洋局向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開展“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建設工作的意見》,就促進沿海地區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協調發展,推動沿海地區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建設提出了明確意見和目標,力爭到“十二五”末建成10個~15個國家級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
該意見強調,努力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對於促進海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高海洋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綜合管理的管控能力和應對氣候變化的適應能力,實現“十二五”海洋事業發展戰略目標,推動我國沿海地區經濟社會和諧、持續、健康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該意見明確了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堅持生態文明理念,引導沿海地區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推動沿海地區發展方式的轉變和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堅持“統籌兼顧、科學引領、以人為本、公眾參與、先行先試”原則,力爭到“十二五”末建成10個~15個國家級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該意見明確了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建設的4項主要任務。
一是優化沿海地區産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積極推廣生態農業、生態養殖業,大力發展海洋生物資源利用、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海洋能開發等海洋新興産業,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用生態文明理念指導和促進濱海旅遊業、海洋文化産業等服務産業的發展。積極實施宏觀調控,綜合運用海域使用審批、海洋工程環評審批和工程竣工驗收等手段,促進産業結構調整和升級。
二是加強污染物入海排放管控,改善海洋環境質量。堅持陸海統籌,建立各有關部門聯合監管陸源污染物排海的工作機制。加快污水處理廠建設,限期治理超標入海排放的排污口,優化排污口佈局,實施集中深海排放。積極建立和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制度,加強海上傾廢排污管理,逐步減少入海污染物總量。
三是強化海洋生態保護與建設,維護海洋生態安全。大力推進海洋保護區建設,在海洋生態健康受損海域組織實施一批海洋生態修復示範工程,試點開展濱海濕地固碳示範區建設,建立實施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嚴格限制順岸平推式圍填海。同時,提高海洋工程環境準入標準,建立實施海洋生態補償制度和海洋生態環境安全風險防範體系,編制區域應急響應預案。
四是培育海洋生態文明意識,樹立海洋生態文明理念。深入開展海洋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活動,建設海洋生態環境科普教育基地,發揮新聞媒介的輿論宣傳作用,建立公眾參與機制,鼓勵社會各界參與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建設的良好氛圍,牢固樹立海洋生態文明理念。
該意見要求,沿海市、縣人民政府在自願的基礎上,逐級提出建設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的申請,經省級人民政府審查通過後報國家海洋局審批。國家海洋局將組織有關專家論證考核申報材料,通過審批核準的市、縣要按照相關建設標準開展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建設。規劃建設結束後,經考核達到示範區建設要求的,由國家海洋局命名為“國家級海洋生態文明示範區”,並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