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記者從福建省殘疾人法制宣傳周啟動儀式獲悉,根據2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福建省4.55萬名0-6周歲殘疾兒童享受免費搶救性康復服務。
“殘疾是可以預防的,利用現有的技術和知識可以使至少50%的殘疾得到控制或者延遲發生。通過母嬰保健、對出生缺陷干預以及普及預防基本知識等,可以減少先天性殘疾的發生、減輕殘疾的程度。”福建省殘聯有關負責人表示,6周歲之前殘疾兒童接受康復訓練效果最好,通過接受康復訓練,相當一部分兒童成年後可過上正常生活。
《實施辦法》規定了預防殘疾的具體措施,將殘疾預防內容納入地方立法中,予以規範和強化。據悉,福建省委省政府將“光明行動”和“兒童康復”列入2012年為民辦實事項目,將惠及1.2萬名貧困白內障患者和3000名0-6周歲貧困殘疾兒童。(記者 潘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