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匿在京城街頭巷尾的普查登記文物將有“身份證”。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將給2826項“普查登記文物”掛牌。
昨日(2月12日),北京市文物局表示,為全面落實文物安全監管措施,確保全市文物建築的安全,從即日起,市、區文物部門在全市正式啟動“2826項普查登記文物掛牌工程”和“千名文化遺産監督員上崗工程”。
所謂普查登記文物,是指尚未列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根據剛剛完成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全市各區縣共有普查登記文物2826項,約佔各級不可移動文物總數的73.6%。這些文物分佈在全市16個區縣,但分佈並不均勻。東城區和西城區作為文物大戶,普查登記文物數量卻只能位列前五以外,主要是由於這兩個區域內,各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相對扎堆兒。由於建設開發相對較晚,門頭溝區內普查登記文物遺存最多,達447處。
雖然資源豐富,但這類文物的身份卻一直含混。《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文物法規,對國家級、市級、區級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明確規定文物部門對文保單位劃定必要的保護範圍、作出標誌説明、建立記錄檔案,並區別情況分別設置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管理,使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監管機制較為完善。但普查登記文物,因尚未列為文保單位,且均被社會所佔用,容易發生文物被拆毀的被動情況,給安全監管工作帶來了很大難度。
另外,北京地區不可移動文物較為分散,一部分文物暴露在野外缺乏管理機構,一部分則位於居民區、開發建設區內,僅靠監管執法部門難以實現全天候的監督管理。
今後,本市將進一步加強2826處普查登記文物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提升保護措施。今年上半年,各區縣文物部門將對尚未列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設立普查登記文物的保護標誌,具有重要保護價值的有望公佈為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同時,本市對包括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普查登記項目在內的不可移動文物將加強研究,挖掘文化內涵,對名人故居、重要歷史事件等進行説明展示。
從全市熱愛文物並熱心遺産保護的人士中聘請的1000名監督員,也將上崗監督不可移動文物的安全。
按照規劃,東城區和西城區將作為試點區域,推廣文物安全監督員全覆蓋的管理模式,力爭每一處普查登記文物都能夠有專人負責巡視監管。市文物局表示,要通過發動市民共同監督,擴大文物安全監管的深度和廣度,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不合理利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查處、限期整改,對於巡視檢查中發現文物建築年久失修、安全設施不健全等安全隱患,督促管理使用單位落實保護責任,及時編制搶險方案、開展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