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發文,要求各級國土資源及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採取有力措施,抓緊落實今年24.1萬套保障房建設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用地沒有全部落實到地塊之前,不得出讓其他商品住房用地。對未能落實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地區,將暫停其房地産開發項目用地審批。
抓緊編報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計劃。各級規劃、建設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依據分解下達各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套數、各類住房平均套型建築面積以及規劃部門提供的容積率等規劃建設控制指標,認真測算本地區所需的總用地面積和新增用地面積,于2月20日前逐級匯總上報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落實具體項目和地塊。各市、縣國土資源及住建主管部門,要按照當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規劃要求,共同商定年度供地計劃,于2月底前將建設任務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地塊,經本級政府同意後在3月31日前向社會公佈。
確保新增用地指標,優先提供“凈地”。今年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實行計劃單列,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直接下達,不佔市縣其他建設用地指標。公共租賃住房用地可以實行劃撥,優先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要在收回的閒置土地和政府儲備的“凈地”中優先安排。
進一步強化工作責任制。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主要領導要對本地區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實情況負全責,確保及時有效供地。市、縣規劃主管部門要積極落實用地規劃選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要積極申請辦理用地手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與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切實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項用地政策。
據了解,今年3月廣西壯族自治區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保障不及時、工作不得力的,將對市、縣政府分管領導和國土資源部門主要領導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記者 唐廣生 通訊員 李欣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