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隨著福建基本完成採集錄入交通違法記錄信息的轉遞工作與綜合應用平臺建設的同步銜接,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交通違法記錄已實現聯網。
這也意味著,北京、天津、內蒙古、遼寧、安徽、福建、湖南、重慶、雲南、甘肅、貴州、四川、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江西、廣東、青海、新疆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交通違法信息可以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