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3日從福建省公務員局獲悉,該局會同省有關部門聯合出臺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政策,首次設立留學人員創業啟動資金。
根據規定,福建每年將從省級人才專項經費中安排500萬元作為留學人員創業啟動資金。對經評審確定的重點創業項目和優秀創業項目,分別給予一次性創業支持資金50萬元和20萬元,各設區市給予配套支持。
同時,福建將在創業投融資、場所租金減免、稅收優惠等方面提供政策優惠,簡化辦事程序,營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為留學人員來閩創業工作提供優質的服務和保障。(記者 鄭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