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記者從山西省民政工作暨黨風廉政建設會議上獲悉,今年山西省城鄉低保標準再次提高,每人每月分別增加30元、22元。與此同時,農村五保集中供養、分散供養省級補助標準每人每年也分別提高500元、100元。
據介紹,去年以來,山西省共下達中央和省級社會救助資金46.86億元,保障城市低保對象91.7萬人,農村低保對象136.8萬人,農村五保供養對象16.9萬人,對155.4萬名城鄉困難群眾進行了不同形式的醫療救助。全省城市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在國家提標15元、12元的基礎上又分別提高了10元,分別達到每人每月267元、每人每年1496元。另外,全年共下撥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專項資金4150萬元,救助流浪乞討人員5萬多人次。針對山西省部分地區遭受強降雨洪澇災害的情況,民政系統及時啟動了《山西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三級響應,全年共下撥救災資金2.86億元,救助受災群眾352萬人,使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今年,在提高城鄉低保和五保供養標準的基礎上,山西省民政系統還將探索建立健全低保標準科學制定和動態調整機制,並配合相關部門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的聯動機制。同時還將提高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開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力爭到年底實現城市街面基本無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標。(記者 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