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月20日開始,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先後派出10個督查組,分別由省水利廳領導帶隊,相關技術專家參加,分赴14個市州開展汛前準備情況督查。
此次督查將持續到3月10日,將主要圍繞防汛抗旱責任制落實、組織機構、物資儲備、搶險隊伍建設、預案體系、工程狀況等方面進行督查。
省防指要求,各督查組要按督查內容採取實地抽查、查閱資料、開展座談和聽取彙報等方式進行督查,並按照“誰督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填寫督查意見書。
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以及防汛抗災的薄弱環節、重點隱患,省防指將要求限期整改,並對一些重大問題進一步開展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