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在更高起點上促進福建省加快衛生事業發展,28日,衛生部與福建省政府決定建立部省合作機制,達成合作協議。力爭到2015年,福建省城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醫療衛生資源總量明顯增加,千人均床位數、千人均衛技人員數等衛生事業發展指標達到或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明顯提高。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城鄉居民健康素質明顯提高,主要衛生指標和健康指標達到全國先進水平。衛生部將在以下七個方面支持福建衛生事業發展:
1.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達標建設
指導福建省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規範化建設規劃,支持福建省健全基層醫療、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項目建設,對福建省53個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縣的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給予重點扶持。
2.加強醫療服務體系建設
實施福建省區域性院前急救體系和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支持福建省各地市建立急救中心;將福建省列為醫師多點執業改革省份,將試點條件放寬到主治醫師;加大技術幫扶力度,協調部署部管有關醫院與福建省部分縣級以上醫院建立技術扶持和對口幫扶協作關係;支持和幫助福建省採供血機構建設與發展。實施福建省保健基地建設項目;推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加強對廈門市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的支持;支持和指導福建省引進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支持臺、港、澳資本在福建設立獨資醫院,支持福建省先行先試,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加強臨床重點學科建設,雙方共建一部分技術水平領先的專科和以區域內醫療救治需求為導向、有助提高區域醫療水平的專科,以及醫學科研創新平臺、重點實驗室等。
3.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支持福建省市級疾控中心實驗室能力建設,支持福建省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加強對福建省婦幼保健業務的指導與技術培訓;推動衛生監督體系和能力建設,支持福建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能力建設。
4.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積極協調全國重點醫學高校臨床培訓基地為福建省培養重點學科骨幹,在選派出國訪問學者項目上給予傾斜政策,支持建立專科護士培養制度;對福建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實施定向委託培養醫學畢業生等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培養項目給予支持;支持和加強福建省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中醫藥學術傳承與創新水平。
5.加強中醫藥臨床醫療、科研和教學條件建設
鼓勵和支持福建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廈門市中醫院積極創建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支持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的中醫院建設,在項目和資金安排上給予傾斜。
6.加快推進衛生信息化建設
支持福建省建立以居民健康卡為紐帶,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為核心的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建立和完善採供血信息網絡系統和遠程會診系統,協調有關部屬醫院與福建省遠程會診系統實現對接。
7.構建兩岸醫藥衛生交流與合作平臺
支持福建省舉辦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專業年會,加強兩岸醫藥衛生交流合作;支持福建省籌建1-2所由臺商獨資或合資的三級綜合醫院,鼓勵和引導台灣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支持福建省中醫醫療、教育、科研機構長期聘用台灣地區具有相應任職資格的人員。(記者 蘭鋒 胡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