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召開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新聞發佈會,宣佈從2012年1月1日起,再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增加221元,調整後月人均養老金將達到1978元。記者為此連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楊勇,請他就相關問題做解答。
主持人:此次企業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的時間、辦法和標準是什麼?
嘉賓:此次養老金調整的時間為2012年1月1日。調整辦法仍採取普通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方法。
普調辦法和標準:凡符合2012年基本養老金調整範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在2011年末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增發155元;退休人員按上述標準普調後,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滿1年增發5元的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傾斜調整對象和標準:在普調的基礎上,對2011年12月31日前已經辦理退休手續,且具有高級職稱和高齡人員等群體,從2012年1月1日起,再按以下標準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發14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另再增發20元。對2012年1月1日以後年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110元的標準增加養老金,不再執行90元的標準;對2012年1月1日以後年滿80周歲的,從年滿8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145元的標準增發養老金,不再執行125元的標準;對1953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滿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發75元;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發55元; 1956年對底以前參加工作的原工商業者,繳費年限滿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發45元;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發35元;退休人員中原軍隊轉業幹部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其養老金月水平達不到自治區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可按平均水平計發。
主持人:此次企業退休人員調整的範圍包括了哪些人?
嘉賓:2012年調整的範圍為2011年12月31日前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正式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
企業離休人員及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後照發本人原標準工資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範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但仍按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原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也不列入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範圍。
主持人:此次調整涉及多少人?需多少資金?
嘉賓:此次養老金調整將惠及全區746833名企業退休人員(含五七工,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區共有24.82萬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申報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其中,有17.53萬人享受了養老保險待遇)。
此次養老金調整共需資金19.8億元,中央財政按全國平均調整水平150元的40%予以補助,預計中央財政補助資金5.4億元,全區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需自行負擔14.4億元。調整後,全區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預計將達到1978元。
主持人:此次調整的幅度如何?
嘉賓: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全國是按照2011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全區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月人均增加221元。
主持人:此次養老金調整有哪些特點?嘉賓:從2009年起,國家充分考慮新疆艱苦邊遠地區因素,批准自治區連續三年適當提高調整待遇標準。2012年國家再次考慮“對國家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省份,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水平”。同時,國家正在抓緊研究建立既有利於縮小相關人員養老金待遇水平差距、又有利於發揮“多繳多得”激勵機制效應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逐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