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十一屆十次全體會議關於重視提高城鄉建築“第五立面”規劃設計水平的決策部署,由青海省住房城鄉建設制定的《城鄉建築第五立面色彩設計指導意見》經省政府研究通過現開始實施執行,青海將力促全省城鄉建築“第五立面”成為大美青海靚麗的景觀。
城市第五立面指從空中俯瞰到的城鄉整體意象,即是城市形態、色彩、肌理、建築屋頂等要素構成的整體環境。近年來,青海城鄉建設面貌發生巨大變化,但在城鄉建築第五立面的構建處理上也存在色偏、單調、不協調等問題。根據《城鄉建築第五立面色彩設計指導意見》,今後青海在城鄉建築第五立面設計中將全面體現特色凸顯、視覺協調、標誌突出、功能優化“四大原則”,合理延續和發揚地方傳統色彩、地域造型特質,營造具有自身文化內涵和時代特徵的統一風貌,體現社會公眾審美和時代發展要求,堅持多樣統一、和而不同,強調坡屋頂設計和多功能使用與屋頂綠化有機結合,強化對城鄉大型公共建築、大型片區、標誌性建築、重點地段建築第五立面的藝術性要求,使之成為城市容貌的亮點。
《指導意見》明確,將加強建築形體與第五立面整體設計,大量性住宅建築屋頂以簡潔為主,大型和重要的公共建築要突出個性與標誌性。打破建築空間僅由正方體和長方體組成的局限,低層、多層住宅宜採用平頂、緩坡屋頂,或平、坡結合;高層住宅建築宜以平屋頂為主,做好屋頂的可識別性;公共建築宜採用平屋頂、坡屋頂、局部收分和形體變化等形式反應建築的整體風格。處於河谷、水邊、山腳等景觀用地的住宅和文化建築宜採用坡頂;採用平頂時,應處理好建築平頂的色彩,注意俯視形象效果。在建築屋頂色彩控制方面,多層居住建築坡屋頂色彩宜採用淺灰、駝色、米黃、灰綠、藍灰、淺紅等“灰調子”色彩,高層居住建築屋頂主色調採用中性色,以米黃、淺綠、淺駝、淺黃等“灰調子”色彩為主。屋頂與立面色彩選擇以墻面為基本色、屋頂為輔助色。
據悉,為切實亮化城鄉建築第五立面,青海將加強規劃管理引導,強化對城鄉大型公共建築、大型片區、標誌性建築、重點地段建築的風貌管理,對其建築形式、色彩和建築的第五立面,實行方案專項審查和規劃專項審批制度。(記者/張利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