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註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1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有關事項的通知》(安監總廳人事〔2007〕44號),經各單位組織申報,省級、部門註冊機構初審,國家註冊機構審核合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批准下列2210名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條件的人員註冊,特此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會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公告有異議,應當以真實身份(單位提出的應當加蓋公章,個人提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書面向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反映。
聯絡人及電話:張華俊,010-64463146、64898716 (註冊諮詢)。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裏北街21號,郵編:100713。
附件:2012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人員名單(第三批)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