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寧夏消防總隊印發了《〈寧夏公安消防總隊紀檢監察對消防業務工作監督的暫行規定〉及配套措施》,標誌著寧夏消防部隊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督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近年來,自治區消防總隊紮實開展黨風廉政教育和監督工作,為圓滿完成消防安全保衛和社會應急救援任務提供了有力地政治保證和紀律保障。但從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消防部隊近年來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來看,消防業務工作監督仍然缺乏詳盡系統的制度約束,有些工作還處於“空檔”。為了進一步明確和規範今後消防業務工作中的監督重點和方法,寧夏消防總隊出臺了《〈寧夏公安消防總隊紀檢監察對消防業務工作監督的暫行規定〉及配套措施》,並下發了部隊。
規定明確了“消防監督執法工作、接受社會捐贈行為、幹部工作、警務工作及招標採購工作”等五個方面的監督重點,規定了相關業務部門在具體業務辦理過程中,應及時填寫《消防執法廉政監督卡》和《有關業務工作辦理告知單》,送紀檢監察部門備案。
此規定的出臺,為各級紀委和紀檢部門履行紀檢監察職能進行事前、事中監督提供了政策依據。寧夏消防總隊各級黨委、紀委和政治部門將把貫徹實施規定,進一步加強消防業務監督工作當作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並以此為契機,切實轉變廉政建設發展理念,逐步實現紀檢監察從築牢官兵思想防線為主的內涵式發展向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為主的外延式發展轉變,隊伍素質培養從注重純粹的業務技能向更加注重綜合素質轉變,努力實現寧夏消防部隊廉政建設新發展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