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省政府法制辦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貴州省對1979年到2010年32年間各級政府發佈的規範性文件經過一年半的清理,省、市、縣三級政府共清理文件34.8萬餘件。
這次清理是貴州省至今最全面、也比較徹底的一次,清理的文件數量多,涉及部門廣,時間跨度大,技術要求高,徹底理清了1979年至2010年制發文件的情況,對那些不適應、不一致、不協調的規範性文件,分別進行廢止、宣佈失效和修改。
為推進依法行政,為經濟社會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和投資環境,省政府高度重視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2010年,省政府成立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清理工作,對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制發的文件內容進行甄別和確認,對現行有效的規範性文件進行逐件、逐條、逐款審核,分別徵求有關部門意見,多次對具體文件的處理反復推敲,對有分歧的文件逐一協調論證,並通過互聯網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
本次清理廢止和宣佈失效的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規範性文件超過1000件,繼續有效576件;省政府38個部門共清理部門文件12.1萬餘件,繼續有效1671件;各市、州政府共清理文件4萬餘件,繼續有效2039件;黔西南州的八個縣全面、徹底地開展了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文件17.5萬餘件,繼續有效980件。
清理規範性文件,有效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如《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汽車(摩托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發〔1997〕36號)規定了駕駛員培訓審批的內容,《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徵收流動人口管理服務費的通知》(黔府發〔1997〕78號)規定了徵收流動人口管理服務費,此次經省政府廢止這兩份文件後,相應的審批和收費就不復存在。(記者 黃蔚 實習生 蘇鈺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