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國家質檢總局組織開展農資打假質檢利劍行動戰役,統一組織指揮內蒙、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9省(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對68個涉嫌制售假冒偽劣化肥的生産企業開展執法打假集中行動。行動的當天,現場查獲涉嫌假冒偽劣化肥3000余噸,假冒包裝袋7萬餘條,公安機關抓獲涉嫌制售假冒偽劣化肥犯罪嫌疑人7人。
此次行動重點打擊化肥有效含量不足和標識欺詐等違法行為。為確保執法行動打擊有力,質檢總局精心準備,週密部署,加大前期調查摸排,根據群眾舉報和行業協會提供的線索組織暗訪,制定行動方案,以開展集中行動日,全面推動農資打假質檢利劍行動戰役的開展。
為嚴厲打擊化肥生産加工偷減養分、以次充好、摻雜摻假和標識欺詐等違法行為,質檢總局將進一步強化五項措施:一是深入摸排,打好情報戰;二是加強案件查辦,打好查辦大要案的攻堅戰;三是堅持打治建結合,打好區域整治的陣地戰;四是加強內外聯合,打好協同戰;五是加強輿論引導,打好新聞宣傳戰。
近年來,假劣化肥坑農害農案件屢有發生,嚴重干擾農業生産秩序。主要存在四個方面問題:一是偷減養分,含量不足。一些不法企業為降低生産成本,故意減少化肥有效養分含量,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可以節省成本45元左右;二是假冒名牌。通過假冒名優企業廠名、廠址等方式,矇騙農民;三是虛假標注。一些不法企業鑽法律和標準空子,在産品標識上誤導農民,如“金尿素”産品,其實際含氮量遠未達到尿素産品標準規定的46%;四是無證生産。一些化肥生産小企業和窩點,生産設備簡陋,場所隱蔽,不具備相應的化肥生産條件和質量控制能力,利用夜間生産或者季節性生産,給執法部門查處帶來一定困難。質量不合格的化肥産品如果用於農業生産,會導致農作物減産,嚴重的會導致土壤酸化,甚至燒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