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要求,現將林業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公佈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年來,林業局認真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中辦發〔2011〕22號)和中央一系列有關文件精神,緊緊圍繞“發展現代林業、建設生態文明、推動科學發展”的總體要求,銳意改革,開拓進取,紮實工作,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局政務公開工作取得重要進展。
(一)深入推進主動公開工作。主動公開是政務公開的主要途徑。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凡不涉密的政府信息,包括林業局財政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的支出等信息,均于印發之日的20個工作日或財政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通過中國林業網發佈。舉辦林業重大活動,通過新聞發佈會、在線直播、在線訪談等形式,實時向社會公開。在制定林業法律法規、林業發展戰略和林業發展規劃的過程中,通過中國林業網相關欄目、報刊雜誌等形式,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充分體現社情民意。決策林業重大事項前,通過舉辦社會聽證、專家論證會,認真聽取社會各界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和建議,確保決策科學合理。通過上述工作,積極推動政務公開由靜態信息公開向靜態信息公開與動態信息公開雙軌運行轉變,由事後公開向事前公開與事後公開並存轉變,全面提升政務公開的整體水平。統計表明,林業局2011年發佈各類政府信息約20萬條。在中國政府透明度年度報告中,國家林業局在部委信息公開排名中列第2位。
(二)突出抓好依申請公開工作。自《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以來,林業局依申請公開案例呈不斷上升之勢。林業局始終高度重視依申請公開工作。為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林業局健全了依申請公開機制,制定了依申請公開指南,完善了依申請公開流程,認真受理人民群眾的每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並在第一時間內作出積極響應,在法定的時限內予以答覆,依法滿足社會個體的合理需求,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對林業行政行為的監督和檢查。林業局2011年受理的25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均得到及時有效答覆。
(三)著力開展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按照《國家林業局〈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辦法》有關要求,林業局將政府信息公開和保密審查作為重要內容列入公文運轉程序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機制。在公文運轉過程中,起草人員擬制公文、信息時,按照有關要求首先確定所辦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能否公開,如果不涉密,就必須確定公開方式,明確“社會公開”或“內部公開”;各級領導審核公文、信息時,除對公文內容、公文格式進行審定外,還對其是否涉密、能否公開進行嚴格把關,做到責任分解、層層把關、風險共擔,既防止藉口保密而出現該公開的事項不公開或不及時、不全面公開等情況,也防止片面強調公開而發生失泄密,認真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
(四)不斷深化林業重要事項內部公開。在繼續做好社會公開工作的基礎上,加大力度,積極推進內部公開工作。對於林業局在履行職能過程中産生的不宜向社會公眾公開、但可讓機關幹部職工知曉的事項,均以國家林業局辦公網等形式在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公開,不斷強化幹部職工對權力運行的內部監控,防止少數人或個人濫用權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內部公開工作機制,圍繞機關幹部職工關心的,如幹部選拔任用、政府採購、基建工程、資金使用狀況等問題,加大公開力度,做到公開結果與公開過程相結合。
(五)積極開展政務公開調查研究工作。政務公開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其間沒有現成的經驗可資借鑒。針對政務公開工作中遇到的難題,林業局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工作,準確掌握了到底哪些是廣大人民群眾真正普遍關心的問題,哪些工作環節最容易滋生腐敗問題,及時調整政務公開內容,完善政務公開形式,提高政務公開水平。同時,注重加強政務公開理論研究,特別是對林業政務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深層次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準確把握林業政務公開的發展趨勢,了解和掌握政務公開工作的特點和規律,提高工作的主動性和預見性,不斷提升林業政務公開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方面。2011年度,林業局在國家林業局政府網共發佈各類政務信息202736條(外網161498條、內網41238條)。其中,公文31109條(外網885條、內網30224條),行政許可結果公開4141件,人事管理信息142條,財務與資金管理信息129條,其他政府信息167215條(外網157001條、內網10214條)。
本年度,林業局共舉辦各類新聞發佈會8場,內容涉及第四次全國荒漠化和沙化監測成果發佈、全國綠色生態動漫作品展情況、第八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情況、第五屆中國—俄羅斯國際木業博覽會情況、首屆亞太經合組織林業部長級會議情況、中國林業産業發展情況、中國森林旅遊發展情況、全民義務植樹運動30週年等方面。
本年度,共辦理林業行政許可事項189338件(准予許可179607件、不準予許可9731件),其中,按具體承擔單位計:國家林業局機關辦理行政許可6059件(准予許可5976件、不準予許可83件);植物檢疫機構准予許可2775件;瀕管系統辦理行政許可76108件(准予許可76097件、不準予許可 11件);國家林業局駐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辦理行政許可20662件(准予許可20320件、不準予許可342件);國家林業局駐長春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辦理行政許可17537件;國家林業局駐黑龍江省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辦理行政許可51960件(准予許可42956件、不準予許可9004件);國家林業局駐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辦理許行政可14237件(准予許可13946件、不予許可291件)。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本年度,林業局共接到25份依申請公開申請。對此,林業局均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要求,依法按期作了答覆。
(三)申請行政復議及提起行政訴訟方面。本年度,林業局共辦理4件涉及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案件。
(四)收費及減免情況。考慮到我國目前尚未出臺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具體標準等,林業局本年度在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費用。
下一步,林業局將採取更為有力的措施,切實加強政務公開工作,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效率和質量,確保社會公眾政府信息知情權的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