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由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編制。本報告總結了2011年度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及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以下統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在履行安全生産監管、煤礦安全監察行政執法職責過程中面向社會公眾發佈安全生産信息的情況。全文包括安全生産政務公開工作情況、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情況、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收費及減免情況和2012年工作思路共六部分。
本報告所列統計數據的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聯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裏北街21號;郵編:100713;電話:010-64463104)。
一、安全生産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2011年,是全面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要求,認真執行《條例》,緊密結合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實際,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化“安全生産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1號)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全生産“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1〕47號)精神,以強化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為主線,以“三深化”、“三推進”為重要抓手,以落實企業主體、政府及部門監管、屬地管理“三個責任”和加大安全預防、安全監管、責任追究“三個工作力度”為有效措施,致力於建設服務型、法治型、廉潔型機關,切實做好安全生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
(一)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2011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等方面的精神與工作部署,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關於開展依託電子政務平臺加強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1〕99號)的要求,印發了《關於做好依託電子政務平臺加強縣級安全監管部門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2011〕209號),對安全監管監察系統參與試點工作進行了部署,明確了縣級安全監管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的具體項目,督促安全監管部門依法行政,強化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
(二)加強安全生産制度建設,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安全生産直接關係著人民群眾的利益。針對和諧社會建設進程中人民群眾安全意識不斷強化、對安全生産的期望值和關注度不斷提高、對發生生産安全事故的容忍程度不斷下降、參與安全生産工作的渠道越來越廣泛等特點,為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2011年,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制定了《非法違法較大生産安全事故查處跟蹤督辦暫行辦法》(安委辦〔2011〕12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了《安全生産非法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安監總政法〔2011〕158號)和《關於印發生産經營單位瞞報謊報事故行為查處辦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1〕91號),規定較大事故查處結案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應當將事故掛牌督辦情況和事故查處情況在主流媒體、政府網站或者安全監管部門網站上予以公告,主動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此外,為進一步加強社會對安全生産工作的支持與監督,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産舉報投訴電話開通使用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2011〕65號),要求及時發佈安全生産事故信息,暢通社會舉報渠道,加強群眾監督,提高安全監管監察行政執法工作透明度,加大安全生産政務公開力度,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三)擴大安全生産信息公開範圍,有效服務經濟社會建設。為加強和規範安全評價機構監管,推動安全評價機構誠信體系建設,接受社會監督,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了《關於推行安全評價報告等信息網上公開的通知》(安監總廳規劃〔2011〕210號),從形式和內容上對安全評價報告等信息的公開工作提出了詳細的要求,要求建立工作網站,完善公開制度,確定專人負責,重點是公開綜合信息和業務信息特別是評價報告。通過安全評價結果等安全生産信息的公開,將安全評價機構誠信體系建設納入社會監督範圍,促使安全評價機構建立自我約束機制,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依法守法意識與服務意識。為確保安全評價報告等信息網上公開工作落實到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建立了定期通報制度,對各地區實施安全評價報告等信息網上公開情況進行通報。
二、主動公開情況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發佈安全生産信息主要有政府網站、新聞發佈會和印發《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公告》(以下簡稱《公告》)三種途徑,同時通過媒體發佈安全生産相關信息。
(一)政府網站。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網站和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網站三部分組成。2011年,共通過政府網站發佈安全生産信息27190條(其中,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發佈信息26095條,國家煤礦安監局網站發佈信息851條),發佈公文信息557條(其中,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公文73條,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文333條,國家煤礦安監局公文130條),發佈領導講話信息1條,發佈事故快報信息75條。
2011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對56起重大生産安全事故進行了掛牌督辦,對36起較大生産安全事故進行了跟蹤督辦,向社會公佈了71起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的單位(含非法人單位)名單,公佈了14起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信息。為做好極端災害氣象應對工作,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共發佈了3次紅色預警信息、15次黃色預警信息,指導相關地區的安全監管監察機構和有關企業做好應對防範工作。
(二)新聞發佈會。2011年,共舉辦5場新聞發佈會,其中,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1場,介紹“十一五”期間包括2011年安全生産的總體情況,以及“十二五”期間安全生産工作思路和工作重點,通報了2011年重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情況;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機關舉辦4場,通報上季度安全生産工作情況,部署下一季度的安全生産工作。
(三)公告。2011年,共編輯出版《公告》12期,收錄了安全生産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發佈的部門規章、政策規範性文件以及國家煤礦安監局發佈的政策規範性文件215篇,並分別向國家圖書館、首都圖書館、國家檔案局、中央檔案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北京市檔案館和北京市政府信息查閱中心等寄送了各期《公告》。
(四)其他方式。2011年,在人民網、新華網等網站上開展專題訪談4次,通過網絡向人民群眾介紹了安全生産工作進展情況和“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調查進展情況,對《安全生産“十二五”規劃》、《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進行了專題解讀,解答了網友關心的安全生産問題等。此外,對重特大安全生産事件或信息,還以新華社通稿的形式或通過《人民日報》、《中國安全生産報》、《中國煤炭報》等新聞媒體向社會發佈。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2011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5次、14件(其中,網上申請11件,信函申請4次、3件)。經審核,網上申請有2件屬於建言獻策類未予受理,並向申請人告知了具體聯絡方式,1件次信函申請屬重復申請未予受理。全年共受理並辦理12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公開內容主要涉及安全生産的行政審批、統計數據、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等。
(二)辦理情況。2011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共受理12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並全部在法定答覆期限內辦理完結並給予答覆。具體辦理情況如下:
1.屬主動公開的2件。分別向申請人提供了信息電子文本,並提供了查詢地址。
2.屬依申請公開的5件。其中,有1件安排申請人現場查閱信息,2件經匯總整理後向申請人提供了相關數據,2件因涉及商業秘密向申請人提供了部分公開內容。
3.信息不存在的2件。因申請所涉及業務正在審批辦理中,向申請人出具了信息不存在告知書。
4.非本機關掌握信息的2件。分別向申請人告知信息掌握機關,並提供了聯絡方式。
5.不予公開的1件。告知了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1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收到了2件因申請人對申請公開答覆不滿意提出的行政復議(其中,1件為依申請公開、安排申請人現場查閱資料,1件為不予公開)。目前已復議審結,均依法決定維持原答覆。
2011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沒有出現因政府信息公開和辦理依申請公開、更正政府信息産生的行政訴訟事件。
五、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1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沒有發生相關收費和減免情況。
六、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嚴格執行安全生産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深化信息公開內容,創新信息公開形式,及時公佈安全生産工作進展情況,紮實做好安全生産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有效防範各類事故發生,促進全國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