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發佈對原産于歐美日的相紙産品反傾銷案終裁
3月22日,商務部發佈2012年第10號公告,公佈相紙産品反傾銷案終裁,認定在本案調查期內,原産于歐盟、美國和日本的進口相紙産品(英文名稱:Photographic Paper and Paper Board)存在傾銷,中國國內相紙産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同意,商務部決定自2012年3 月23 日起,對原産于歐盟、美國和日本的進口相紙産品徵收16.2%至28.8%的反傾銷稅。
商務部于2010年12月23日對上述産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並於2011年8月11日發佈初裁,認定被調查産品存在傾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