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來,農業部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牧區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和全國牧區工作會議精神,積極推動各地農牧部門以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為契機,加大工作協調力度,不斷推進草原監理體系建設。目前,草原監理機構在設立、擴編、更名、升格和強基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
草原監理機構不斷健全,監理隊伍進一步壯大。2011年,全國新設立縣級以上草原監理機構49個。雲南、陜西、寧夏等省(區)在完善草原監理機構方面也取得了一定進展。全國新增草原監理人員1043人。其中,內蒙古自治區縣級草原監理機構新增人員編制600余個,主要是各旗縣在鄉鎮設立草原監理派出機構增加的人員。遼寧、湖北、河南、西藏、黑龍江、湖南、廣西等省區新增草原監理人員編制均超過50個。
草原行政執法職能得到強化,監理機構的級別得到提升。內蒙古自治區積極推進“草原監理所”更名為“草原監督管理局”,目前全區包括自治區草原監理所在內的30個草原監理所已更名為草原監督管理局。其他許多省區為進一步理順草原監理機構的管理體制,積極推動合署辦公草原監理機構的單獨設置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2011年,全國單獨設置的機構數量增加了7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構增加了55個。內蒙古錫林郭勒盟草原監督管理局已由副處級升格為正處級,各旗縣草原監督管理局均由股級或副科級升格為正科級。
草原監理基礎設施條件得到一定改善。新疆自治區每年安排1000萬元財政資金,專項用於各級草原監理機構基礎設施建設。目前已完成14個地級和46個縣級草原監理機構的裝備條件建設,計劃在今年實現區、地、縣三級草原監理機構執法裝備條件建設的全覆蓋。河南省草原監理中心積極籌措資金,為市縣級草原監理機構配備了電腦、數碼相機、GPS等設備。其他許多省區也積極爭取支持,不斷改善草原執法裝備和辦公條件。
通過積極努力,地方各級草原監理機構在加強草原執法監管、查處草原違法行為、落實草原補獎政策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總體來看,目前草原監理機構不健全、監理人員不足、工作經費短缺、執法裝備落後、缺乏權威性等問題仍比較突出,與承擔的職責與任務仍不相稱。草原監理體系建設的任務仍十分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