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7日召開的青海省國資監管和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上,就進一步加強全省國資監管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提出六項要求:一是各企業要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在關鍵時刻的表率、骨幹和支撐作用,將如何保增長、保穩定作為一項重要的任務抓緊抓好。省有關部門要千方百計幫助企業保住實體經濟。國資監管部門要支持企業保增長、保穩定、保職。二是抓住機遇加快結構調整步伐。一要抓存量:通過技術改造提升産業層次,提升産品附加值。二要抓增量:通過實施重點項目,更大地發揮省屬企業的示範、表率作用。三要抓節能減排:要下狠決心用先進技術和工藝降低能耗標準。四要加大科技投入:增加企業技術含量,進一步延伸産業鏈,增強産品市場競爭力。三是通過改革創新增強企業發展活力。要摒棄以往企業單打獨鬥的局面,從縱向、橫向等多方面加強上下游産業、企業之間的合作,努力通過引進、聯合國內外大企業、優勢企業,解決好企業發展面臨的資金等瓶頸制約,做強做大企業。四是加強對地方國有企業的監管和指導。各地區要進一步加強基礎工作,提高對國有企業的服務水平。全省國資監管系統要幫助企業準確把握各類影響企業生産經營的不確定因素,及時發現並協調解決。五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各級黨委、紀委要充分認識黨風廉政建設的新形勢、新變化和新要求,真正從思想上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把各項要求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六是進一步加大對國有企業的支持力度。全省各地、各部門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國資監管工作和國有企業發展,努力通過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推動全省經濟加快發展,促進全省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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